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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1)关于推进于家堡金融区金融创新和招商政策体系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7-04-05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2011-2013年)》精神, 着力推进于家堡金融区建设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于家堡金融区功能定位,更好地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发展战略,特制定本意见。

一、金融改革创新的必要性

于家堡金融区是集中展示滨海新区形象的标志区,是目前全球在建规模最大的金融区,要建成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基地的核心功能区。于家堡金融区在第一个综合配套改革三年计划实施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于家堡金融区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国内金融开放步伐逐步加快,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重心东移的大趋势为于家堡金融区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因此,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于家堡金融区规划建设,建立完善的金融政策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实现于家堡金融区功能定位,成为加快于家堡金融区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明确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核心区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于家堡金融区阶段性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大力推进于家堡金融区载体建设,大力推进于家堡金融区金融环境建设,努力实现于家堡金融区金融企业五大聚集,充分发挥金融改革创新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的功能作用,开创于家堡金融区金融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按照市、新区领导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先行先试的要求,加快于家堡金融改革创新进程,制定如下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有利于促进于家堡金融区科学发展的改革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的作用,发挥金融机构在改革创新中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作用,实现政企高效结合,遵循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优化配置金融资源。

——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采取制定《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的实施操作办法,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重点突破,创立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准确把握金融改革创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形成于家堡金融区金融业发展的比较优势。

三、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2013年底,于家堡金融区载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起步区12180万平米金融楼宇竣工并投入使用,起步区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环境景观和道路交通建设基本完成;在金融软环境建设上,形成比较完善的财税、土地、市场准入和人才方面的政策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多层次金融企业和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形成适应于家堡金融区发展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在金融机构招商上,围绕金融产业链构建,努力形成金融企业五大聚集,初步实现于家堡金融区现代金融、传统金融、市场会展、教育培训、商业商住的目标定位,并初步实现于家堡金融区从外力推动到内生增长的发展模式的转变。

(二)主要任务

1.加快于家堡金融区载体建设速度

2013年底,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12栋楼宇竣工投入使用,道路、通讯、景观等综合配套工程全部竣工,对内对外立体式交通网络初步建成,载体建设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全面具备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和经营的环境。

1)加快楼宇建设。按照科学规划,稳步有序地推进于家堡金融区楼宇开发建设。加快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楼宇建设速度;推进新的投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时加快响螺湾商务区、天碱、东西沽等配套区域的建设步伐,实现对于家堡金融区的有力支撑。

2)加快配套建设。科学统筹,周密部署,不断完善区内网络通讯和重要信息系统等配套设施和道路、景观水电等基础设施,高标准满足入区金融机构开展创新业务等多层次需求。

3)加快交通建设。合理布局、精心组织,大力推进区域交通设施建设,与周边交通设施进行衔接,初步实现港口、机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地下空间等构成的立体交通网络。

2.全力推进金融配套体系创新

通过构筑完善的政策、服务、监管体系,到2013年底,将于家堡金融区建设成为金融机构运营的低税费区、相关政策的突破区、金融创新的先导区、金融企业和金融人才的宜居区。

1)形成系统化的政策体系。出台具备吸引力的金融招商政策,在财政税收上出台专项优惠政策。加强与市级财政部门、海关、工商、外汇、出入境等各部门的联系,建立各方扶持于家堡金融区的机制体制,实现系统招商。充分发挥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招商过程中的市场运作和资本融合作用,实现金融企业的落户。出台鼓励金融创新的奖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制定金融人才聚集与培育政策,把金融人才聚集和培养作为金融区建设和创造比较优势的重要抓手,为于家堡金融区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努力争取难点政策和国家先行先试领域的突破,打造于家堡的区位优势和区位特色。

2)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搭建多层次信息平台,着力解决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加快第三方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建设,为金融企业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发起设立于家堡金融企业协会,打造企业之间业务合作、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平台,组建于家堡金融研究中心,为金融企业提供智力支持;组建中心商务区企业服务中心,把对驻区企业及企业人才搭建全方位的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提供专业的、流程规范的标准化保姆式服务。

3)配合政府部门构建健全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立政府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宏观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和金融稳定情况,研究金融发展跨部门事项,监测金融风险,建立于家堡风险预警系统,发挥金融对社会风险的预警作用。加强区域金融风险防控合作,建立多边协商合作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努力实现于家堡金融区聚集规模和效应

以国家和天津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金融交易市场建设发展构建完整产业链、围绕天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物流航运业发展构建完整产业链、围绕外汇业务、离岸金融业务和人民币国际化构建完整产业链、围绕天津高新技术企业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构建完整产业链、围绕为交易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专业服务构建完整产业链。

在金融机构招商上,扩大于家堡金融区整体宣传推广力度,建立专业化多层次的招商队伍,围绕金融产业链构建目标,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门类招商,到2013年底,于家堡金融区在国际机构和财团、金融机构、服务性机构、交易市场和基金五大领域形成门类比较齐全、区域覆盖比较广泛的聚集效应。

1)加大吸引国际机构和财团。着力提高于家堡金融区的国际化水平,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到于家堡设立代表处、办事处,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将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财务中心迁入于家堡,努力吸引更多的世界知名财团入住于家堡。

2)加快吸引金融机构和创新类机构。加大力度吸引金融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迁入于家堡;加大力度吸引保险、证券、信托、投资银行、股权投资、金融租赁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创新类机构入驻于家堡。

3)加快吸引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通过改制、重组、引进等方式,发展一批专业性强、信誉度高、服务水平好、有竞争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以及资信、担保、经纪、租赁、代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推动金融中介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4)着力打造多层次交易市场体系。扶持现有交易市场做大作强,积极吸引新型交易市场入驻,打造核心品牌,逐步形成交易品种多元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交易市场体系。

5)努力打造基金聚集中心。进一步扩大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聚集,实现规模的突破。进一步发挥于家堡金融区股权投资管理服务中心的效能,吸引不同规模、不同种类的基金在于家堡聚集,逐步使于家堡成为产业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注册基地和汇集中心,进一步推进天津在直接融资领域的发展步伐。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决定试点的重大事项。

(二)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明确责任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把推进改革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针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要主动与国家各部委和市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方案的实施情况。对一些涉及难点的重大改革,要制定专项方案,主动向中央及市相关部门请示沟通,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

(四)强化智力保障

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及时获取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和信息。

附件:关于推进于家堡金融区金融创新和招商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推进于家堡金融区金融创新和招商

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1—201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根据《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2011—2013年)》中关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推进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结合于家堡金融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明确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核心区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于家堡金融区阶段性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大力推进于家堡金融区载体建设,大力推进于家堡金融区金融环境建设,努力实现于家堡金融区金融企业五大聚集,充分发挥金融改革创新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的功能作用,开创于家堡金融区金融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按照市、新区领导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先行先试的要求,加快于家堡金融改革创新进程,制定如下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有利于促进于家堡金融区科学发展的改革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的作用,发挥金融机构在改革创新中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作用,实现政企高效结合,遵循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优化配置金融资源。

——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采取制定《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的实施操作办法,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重点突破,创立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准确把握金融改革创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形成于家堡金融区金融业发展的比较优势。

(三)发展目标

在于家堡金融区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过程中,大力实施“1335”金融改革创新工程,即:

实现一个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在于家堡金融区基本建成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努力打造于家堡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实现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核心区的功能定位;

加快三大载体建设——通过三年时间,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在楼宇建设、配套建设、交通体系三大载体建设领域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实现阶段性繁荣提供有力的载体支撑;

搭建三大金融配套体系——通过三年时间,于家堡金融区在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三大领域搭建起完善的配套体系;

实现五大聚集——通过三年时间,于家堡金融区通过金融产业链的构建,在国际金融机构和财团、金融机构与创新类机构、服务性机构、交易市场和各类基金五大领域实现聚集效应,确立于家堡金融区的区域优势;

2013年底,于家堡金融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300亿元,竣工并投入使用楼宇12栋,面积180万平方米;于家堡金融区各类入驻机构总量力争达到 2000家,其中国外各类机构力争达到500家,企业总部和区域总部力争达到100家,金融机构和创新类机构力争达到 500家。届时, 于家堡金融区将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交易市场,实现多元化的金融机构聚集效应,并搭建起较为完善的金融招商和金融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初步实现于家堡金融区从外力推动到内生增长的发展模式的转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于家堡金融区载体建设

2013年底,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12栋楼宇竣工投入使用,道路、通讯、景观等综合配套工程全部竣工,对内对外立体式交通网络初步建成,载体建设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全面具备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和经营的环境。

1.加快楼宇建设

于家堡金融起步区在建项目到2011年底实现4栋主体封顶;到2012年底实现8栋主体封顶,6栋楼宇竣工投入使用;到2013年底,实现3栋主体封顶,累计12栋楼宇竣工投入使用。

2011年底,新开工6个项目;到2012年底,新开工10个项目;到2013年底,新开工15个项目,累计开工建设项目45个,面积达到570万平米,其中甲级金融楼宇占90 %

2013年底,响螺湾商务区39栋楼宇投入使用,天碱、东西沽区域建设全面启动。

2.加快配套建设

2013年底,于家堡金融区起步区地下空间、南北能源中心、市政公共管廊、110KV变电站建设完成;沿河景观、开放空间和中央大道绿化带全部完工;起步区内道路、景观、城市家俱等全部建成;起步区网络光纤全部铺设到位,竣工楼宇终端接口达到运营使用标准,覆盖楼宇之外的公共区域无线网络开通运行;无线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毕,实现数据接入、企业VPN互连、Internet浏览、语音视频、点对点信息业务、位置业务、广告推送等多项服务。

3.加快交通建设

2013年底,实现中央大道海河隧道、海河大桥复线桥竣工通车、于家堡高铁枢纽站投入使用;力争安阳道跨海河桥、于新道跨海河桥竣工通车;推动于家堡金融区内两横两纵4条地铁线路规划建设。

2013年底,于家堡金融区初步实现港口、机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地下空间等构成的立体交通网络。

(二)推进三大金融配套体系创新

通过构筑比较完善的政策、服务、监管体系,到2013年底,将于家堡金融区建设成为金融机构运营的低成本区、相关政策的突破区、金融创新的先导区、金融企业和金融人才的宜居区。

1.形成系统化的政策体系

1)财税政策

出台具备吸引力的金融招商政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于家堡金融区注册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交易业务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及房产税等方面税收优惠;制定金融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商务区税收返还形成制度化,营造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低税环境。

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在于家堡金融区设立公司总部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对在金融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对各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及引进的高级金融人才给予房租补贴和购房补贴;对新迁入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于家堡金融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机构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各大金融机构和金融院校在于家堡组织专业讲座、举办金融证券业务培训、组织国内外金融专家专业授课等,对其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出台零费区政策。出台中心商务区一般性政府收费零收费政策,实现中心商务区为零费区。

构建联动网络制度。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出台加强与市级财政部门、海关、工商、外汇、出入境等各部门的联系制度,建立各方扶持于家堡金融区发展的机制体制,实现系统招商。

实施股权投资策略。充分发挥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招商过程中的市场运作和资本融合作用,通过投资参股的形式,实现金融企业的落户,实现双赢。

2)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

构建系统化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加强与市级金融综合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建立支持于家堡金融区发展的系统性支持的政策体系。

设立金融创新奖,形成金融创新激励机制。对在于家堡金融区注册及经营的各类金融交易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为其研发并实施的金融创新项目申报金融创新奖,鼓励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保障金融运行安全为主要特征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形式创新和监管创新等。鼓励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创新,尤其是与滨海新区制造业相对接的新金融产品,将给予财税、资金上的大力支持。金融创新奖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启动重点金融企业成长计划。按照于家堡金融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选择符合规划方向、有代表性、成长性、引领性和辐射力的金融企业重点培育,形成一批区域内领军企业。

3)支持金融人才聚集与培育的政策

出台认证人才奖励政策。对入驻于家堡金融区的金融企业员工报考相关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相应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的,给予考试费用全额补贴;对持有资格认证书到我区工作的人员,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出台金融人才就业、户籍和子女教育方面政策。对金融机构高管及主要业务骨干和为新区做出一定贡献的特殊人才,在其本人和子女户口迁入,以及子女入学、近亲属就业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建立人才创业基金。设立于家堡金融人才创业基金,制定金融人才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一些优秀人才创业进行扶持,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

建设人才公寓。 推动政府、企业共同参与建设金融人才公寓,为符合金融产业发展要求的有实际需求的金融人才,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加强金融人才培训。建立于家堡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对金融机构当年新录用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员工从事金融或金融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定额培训扶持;对经培训机构认定为专业人才的,给予定额培训扶持。

4)努力争取相关政策的突破

争取于家堡金融区定位的突破。争取给予于家堡金融区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核心功能区定位,并努力争取成为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争取于家堡金融区创新体制的突破。争取市、区金融主管部门组建于家堡金融区工作机构,负责金融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争取区县示范工业园税收优惠政策的共享。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对注册在中心商务区的新建企业缴纳的税收和市区两级分享收入,以及区级固定收入,5年内全部返还中心商务区,支持中心商务区的发展。

争取金融企业审批时限的突破。在金融企业登记注册方面,争取突破审批时间长,程序环节多,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少的现状,在于家堡金融区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金融企业联合审批机制。

争取金融人才子女教育、亲属就业、户籍管理等方面形成突破。对于认定的金融人才,于家堡金融区按其意愿高标准安排子女入学,优先安排金融人才近亲属就业,适当放宽蓝印户口限制条件,并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争取在土地政策和地产开发领域实现突破。中心商务区高级公寓的土地使用期限从40年延长到70年;争取在中心商务区建设的“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的房地产项目控制政策适当放宽。

争取新区试点政策共享的突破。力争将天津中新生态城的意愿结汇试点政策和东疆获得国务院批复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改革政策内容拓展到于家堡金融区。

争取境内离岸人民币回流试点先行先试。抓住央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出台的机会,争取于家堡金融区成为人民币FDI先行先试地区。

2.搭建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1)搭建多层次信息平台:搭建多层次的信息平台,形成驻区金融机构与滨海新区产业对接、驻区金融机构之间、驻区金融机构对外宣传三重信息平台。建立中心商务区网络信息平台,加大金融区发展形势、配套政策体系发布和宣传力度,着力解决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

2)加快第三方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建设: 积极推进宝坻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启动东西沽金融服务外包基地选址和规划,同步建成为于家堡金融机构定向服务的票据分配、档案管理、现钞物流管理、供应链金融、流程再造与定制服务为主的第三方金融外包服务体系,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发起设立于家堡金融企业协会:广泛吸纳金融区区内金融企业和区外金融企业入会,建成跨区域、跨行业综合性企业协会。打造企业之间业务合作、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平台,打造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双向沟通交流平台,打造于家堡金融区招商引资平台。

4)组建于家堡金融研究中心:建立与金融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机制,建立金融专家库,针对企业需求组织专项课题研究,开展对入区企业的咨询服务,设立于家堡金融讲堂,为金融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智囊服务。

5)组建中心商务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是为入区企业在工商、税务、保险、人事管理、人员招聘、活动组织、业务推广、法律支持、政策咨询、后勤保障等方面,二是为企业人才在户籍办理、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父母养老等方面,确立专业的、流程规范的标准化保姆式服务体系。

3.配合政府部门构建健全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力争国家、市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在于家堡设立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建立以监管部门领导、管委会组织协调、驻区企业广泛参与的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形成有效的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于家堡金融区风险预警系统。搭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监测结果,为政府及区内金融企业提供风险预测信息,使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发展保持同步。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于家堡金融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级,定期发布;加强与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的沟通合作,争取吸引标准普尔、穆迪等国际知名信用评级机构进驻于家堡金融区;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诚信社会环境和现代信用服务体系。

(三)构建金融产业链,实现于家堡金融区五大聚集

以国家和天津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于家堡金融区的功能定位努力构建完善的金融产业链。

围绕金融交易市场建设发展构建完整产业链。引进或设立创新型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充当做市商,创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充当结算银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公司充当投资人,证券登记公司充当登记人,引进或设立具有金融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信用评估机构、财经信息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

围绕天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物流航运业发展构建完整产业链。适应天津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航运业的发展,引进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引进或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机构提供保险服务以及引进期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同时引进或设立具有金融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信用评估机构、财经信息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

围绕外汇业务、离岸金融业务和人民币国际化构建完整产业链。引进或设立外资银行,允许开展人民币业务和发行人民币债券试点;引进或设立QDIIQFII、资产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开展港股直通车试点,放宽个人持有境外上市公司股权外汇管理试点;引进外汇指定商业银行扩大施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试点;引进或设立期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风险管理;引进或设立货币经纪公司提供资金融通。

围绕天津高新技术企业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构建完整金融产业链。引进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引进投资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资产评估、财经信息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围绕为交易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专业服务构建完整产业链。随着金融交易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不断聚集,引进登记公司、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机构、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资信评估、财经信息机构、会展会议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

围绕金融产业链构建目标,扩大于家堡金融区整体宣传推广力度,建立专业化多层次的招商队伍,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门类招商,到2013年底,于家堡金融区在国际机构和财团、金融机构、服务性机构、交易市场和基金五大领域形成门类比较齐全、区域覆盖比较广泛的聚集效应。

1.实现国际机构和财团聚集

加大力度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到于家堡设立代表处、办事处;加大力度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将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财务中心迁入于家堡;以洛克菲勒等已注册知名财团为依托,加大力度吸引摩根、瑞士信贷银行、汇丰等世界知名财团入住于家堡金融区。到2013年,在于家堡金融区注册的国际机构和财团力争达到50家。

2.实现金融机构和创新类机构聚集

加大力度吸引金融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迁入金融区;加大力度吸引保险、证券、信托、投资银行、股权投资、金融租赁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创新类机构入驻于家堡金融区。到2013年,在于家堡金融区注册的金融机构和创新类机构力争达到500家。

3.实现各类服务性机构聚集

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咨询服务、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于家堡金融区。到2013年,在于家堡金融区注册的各类服务性机构力争达到100家。

4.实现各类交易市场聚集

实现交易市场聚集效应的突破。着力构筑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天津矿业权交易所、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为核心的十大金融交易市场,基本形成交易品种多元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交易市场体系。

5.实现各类基金聚集

扩大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聚集,实现规模的突破。进一步发挥于家堡金融区股权投资管理服务中心的效能,营造金融区内的便捷、高效的基金产业服务环境,吸引不同规模、不同种类的基金在于家堡聚集,逐步使于家堡成为产业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注册基地和汇集中心,进一步推进天津在直接融资领域的发展步伐。到2013年,在于家堡金融区注册的各类基金力争达到500家。

三、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一)进度安排

方案目标任务拟分三步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

目标任务:全面启动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分解部门责任,加强环境和载体建设,起步区已开工14个地块中将实现4个地块主楼封顶。新增2家交易所,新增注册各类机构100家。

第二阶段(2012年)

目标任务: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全面向纵深推进,金融载体建设稳步推进,搭建起全面的金融配套政策体系,重点金融领域突破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新型交易所加速落地,各类基金的聚集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增注册各类机构100家,金融改革创新基地示范效应初步显现。

第三阶段(2013年)

目标任务:全面实现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目标。金融载体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十大金融交易市场有序运营,政策突破改革目标基本实现,政策促进和示范效应充分发挥,驻区金融业对天津经济的带动效应明显提升,现代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地位全面确立。

(详细进度安排及责任分解见附件)

(二)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决定试点的重大事项。

2.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明确责任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把推进改革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针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

3.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要主动与国家各部委和市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方案的实施情况。对一些涉及难点的重大改革,要制定专项方案,主动向中央及市相关部门请示沟通,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

4.强化智力保障

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及时获取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