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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09)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7-04-08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转变,推动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我市环保产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快我市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环保产业是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产品开发、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作为当代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环保产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公益价值、高产业关联度和高增长潜力、高市场需求等特征,是既能产生经济效益、推动经济增长,又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

    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着战略转型的需要,既要加快发展,优化结构,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又要面对城市发展四个难以为继的突出矛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巨大压力。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我市生态文明的建设目标,就必须走产业的生态化发展之路,大力发展我市的环保产业。

二、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深圳环保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目标,把培育环保产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自主创新城市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保产业发展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环保产业市场运行机制,进而推动环保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制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着重发展有市场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环保产业,形成具有地区比较优势的环保产业结构和产业内容。

    2.创新科技,提升水平。将环保科技进步作为发展环保产业的第一推动力,积极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进一步增强环保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环保产业关键技术与装备的国产化进程。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注重体制和机制创新,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保产业,逐步建立环保产业多元化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体系,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和环保设施运营的市场化运作。

(三)战略目标。

    加强环保产业的宏观引导和调控力度,重点扶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环保企业集团,培育发展一批拥有技术特色优势、为大型企业进行专业化配套服务的专、精、特、新中小型环保企业。通过发展环保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负荷,逐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高品位生态城市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三、实行重点发展,全面提升环保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水平

    根据深圳自身的资源禀赋和目前已经形成的产业基础,结合珠三角地区环保产业发展基本态势和国际环保产业发展新趋势、新特征,深圳应在以下环保产业领域选择发展项目,提升环保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从而带动环保产业整体实力和水平的提高。

(一)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领域。

    开展节能降耗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研制和开发,加快发展清洁汽油和柴油的脱硫技术设备、高效催化剂进行油品催化加氢脱氮技术设备、常温非氢化选择性吸附深度脱氮技术设备。

(二)清洁能源领域。

    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与设备,利用太阳能与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与设备,光-热转化技术与设备,风力发电技术与设备,海洋潮汐发电技术与设备,生物能源制备技术与设备,节能型海水淡化技术与设备。

(三)节能降耗领域。

    在节能方面重点发展建筑节能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技术,电力、精细化工、纺织印染、电镀等高耗能行业的设备节能技术,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新型储能材料,生物储能材料,高效保温材料等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在节水方面重点发展电力行业节水型除渣工艺技术与设备,纺织印染行业节水型高效印染洗涤工艺技术与设备,电镀行业水重复利用技术,城市生活污水、雨水资源化处理技术,循环冷却水回收利用技术。

(四)海水资源利用领域。

    大力发展海水预处理设备,工业用海水循环冷却、直流冷却设备,海水的膜技术直接处理装置,节能型海水淡化系列装置,抗腐蚀、防生物附着、无毒缓蚀剂及阻垢分散剂,加快利用膜技术直接处理海水。

(五)新型环保材料领域。

    发展高性能的环保材料和药剂,主要有生物膜材料,微生物处理添加剂,耐高温、耐腐蚀除尘滤料,高性能水处理絮凝剂、混凝剂,新型杀菌剂,高性能吸隔声材料等。

(六)环境污染防治领域。

    重点发展电厂烟气脱硫、脱氮技术与设备,汽车尾气治理技术与产品;工业有机废气、恶臭气体治理技术与设备;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工业与民用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与材料设备;高性能生物膜材料,微生物添加剂,水处理药剂;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技术与设备,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与系统。

(七)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重点发展废旧电子产品的资源化利用技术,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建筑垃圾再利用技术,城市垃圾能源转化技术与设备,植物纤维物质能源转化技术与设备,电子行业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城市自来水厂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

(八)环境服务领域。

    重点做好环境工程总承包服务,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和专业化环保设施运营服务;发展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认证、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等的咨询服务,不断提高环保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建立鼓励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环保产业的组织领导。

    环保产业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产业,涉及面广,为增强我市环保产业的统筹协调力度,形成运转高效的环保产业领导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人居环境、科工贸信等部门要利用好现有的体制基础,充分发挥好深圳市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委员会的功能作用,确实承担起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的工作,拟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环保产业发展的产业导向目录和指南,形成组织有力、协调运作、运转高效的环保产业领导工作机制。

(二)加快调整环保产业结构,促进环保产业升级。

    大力巩固和提高现有比较优势的环保优势产品,扶持适应市场新需求和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及附加值的新型产品,加快开发技术先进的而国内急需又属空白的环保技术和产品。进一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拓宽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产业化途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工程建设、设施运营和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逐步提高环保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

(三)鼓励多渠道增加环保产业的投入。

    一是政府要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政府投资预算中环保投资所占的比重,各级财政每年要视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对环保产业给予财政倾斜,扶持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支持环保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装备国产化示范工程、环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是加快制定保障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改革的金融扶持政策。对市、区鼓励发展的环保项目和在国内外重大环保工程中中标的企业,鼓励各金融机构要给予重点支持。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环保企业借助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鼓励风险投资公司、市创设投资引导基金对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投资,积极培育和扶持环保高科技企业。

    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外资、民间资金投入环保产业,以投资、参股、承包、托管等形式参与污染物处理、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五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通过合资经营和参股等形式积极引进外资,扩大环保产业融资渠道。

(四)加快构建环保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市发展改革、科工贸信等部门对我市重大环保科技攻关项目、环保新产品试制项目以及环保科技示范工程等,在评估立项、科研经费、验收鉴定、成果推广等方面要予以优先安排。

    鼓励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投资基金等机构单独或共同出资,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先进的环保试验公共技术平台(包括废水治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空气污染防治和噪声控制等),实现环保技术服务的专业化、平台化、社会化和市场化,从而加快中小型环保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步伐。

    强化环保企业作为环保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我市环保企业组建以环保科研开发为目标的企业技术中心,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设计水平。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市、区环保主管部门和市环保行业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我市环保企业建立与国内外重点高校和环境研究院所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共同组建成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环保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

    积极支持环保行业的公共技术研发。对在材料、工艺、设备等方面制约环保行业发展的基础性公共技术,政府鼓励以项目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技术实力较强的单位独立或联合进行开发,政府在资金方面给予资助。

(五)进一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

    一是抓紧制定环境工程项目技术规范、环境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环保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制度、环保重点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环保产业资质管理办法等,将环保产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二是尽快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深圳市环保企业、环保项目认定委员会。研究制定《深圳市重点环保企业和重点环保项目量化认定规则》和《深圳市重点环保企业和重点环保项目认定实施管理办法》。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重点环保企业和重点环保项目的申报和认定工作,认定结果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颁发《深圳市重点环保企业证书》和《深圳市重点环保项目证书》。

    三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环保市场进行监督的手段和措施,加强对环境工程设计、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和环保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完善环境工程招投标制度,防止无序竞争,净化环保产业的市场环境。

    四是建立健全环保监督的诚信机制,将我市企业的环保违法情况纳入各驻深金融机构的诚信管理系统,搭建全社会的环保信用制度,积极促进环保产业市场的不断完善。

(六)培育环保中介服务机构,大力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

    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从事环保技术评估、环保技术咨询、环保技术交易、环保成果推广应用等的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中介机构的功能建设。尽快建立深圳市环保技术交易平台,定期发布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信息,展示环保科技新发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为环保企业的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交易、工程承包等提供信息咨询和综合技术服务。

(七)努力抓好环保重点企业和示范项目。

    培育和扶持我市拥有综合配套优势、具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一批环保重点企业,提高这些企业的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使其成为我市环保产业的骨干力量。培育一批具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运营管理一条龙服务的环境工程总承包公司,实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开展跨国经营,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环保市场的竞争力。积极引导中小型环保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中小型环保企业专、精、特、新的发展格局,为大企业集团和环境工程总承包公司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抓好一批环保装备国产化示范工程,掌握核心技术,提高设备制造能力,降低工程造价。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抓好示范项目,使工业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

(八)实施园区带动战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发展环保产业,形成重要的环保产业研发、制造、出口集聚地,巩固和扩大区域特色产业优势。在现有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规划发展集环保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孵化、环保设备制造、绿色产品生产、环保工程设计、环保软件系统集成、环保技术产权、产品展示交易、环保服务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保产业,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进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国际性环保产业集聚基地,促进我市环保产业全面改造提升。

(九)加快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环保产业发展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有关环保产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用好、用足目前国家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环保税收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对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环保治理项目的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可实行加速折旧的办法,鼓励企业加大对环保治理的投入。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环保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环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积极促进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深圳市环保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中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短期融资和信贷担保等,以促进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环保高新技术的快速产业化发展。

(十)坚持制度创新,不断改善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一是进一步改革价格体制,逐步建立我市资源和环境的全成本定价体系,使价格体系充分地反映出我市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的外部性。

    二是开展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借鉴并完善国内现有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经验,进一步探索创新。利用市场化的环境保护机制,在实现控制污染总量的同时,积极促进环保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三是完善环保产品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财政部、原环保总局《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范围。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促进环保技术创新和绿色经济发展。

(十一)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建立国际领域的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引进的环保关键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的环保产业发展战略,一方面鼓励国外先进的大型环保企业在深圳建立环保技术研发中心,并对其实施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我市重点环保企业扩大出口,加快培育环保产业出口基地,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推动出口商品以环保单机设备出口为主向成套设备出口为主转变,并积极参与国际工程承包,提高我市环保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十二)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生态市建设的基本知识,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产业政策的宣传教育及贯彻实施工作,积极开展生态伦理和环保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为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奠定更广泛的社会基础。

深圳市人民政府

○○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