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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7)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援藏扶贫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7-09-15

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对口援藏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是西藏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深切关怀西藏各族人民。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西藏工作放在全国战略位置统筹谋划,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对口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把对口援藏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讲政治、顾大局,讲奉献、敢担当,积极创新援藏方式、丰富援藏内涵、拓展援藏领域,从项目、资金、产业、人才等方面不断加大援助力度,建成了一大批事关西藏长远发展的重要工程,为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9号)精神,现就加强对口援藏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边稳藏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治藏方略和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双向协作、互惠共赢,外力推动、内力驱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优化结对关系、强化结对帮扶,聚焦脱贫攻坚、强化成效考核,不断丰富援藏内涵、提高援藏扶贫水平,推动对口援藏扶贫由“输血”向“造血”帮扶转变,确保西藏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对口援藏单位和受援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援藏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援藏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十三五”援藏工作规划和受援地脱贫攻坚实际,由对口援藏单位商受援地编制对口援藏扶贫规划,做好帮扶双方衔接,确保援藏资金向扶贫领域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实行援藏扶贫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援藏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80%的援藏资金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向农牧民倾斜,把受援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作为援藏扶贫工作重点,精准聚焦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协调配合、联动发力,使措施与对象对接、主体责任与目标任务对接、制度政策与客观需要对接、投入方式与长效机制对接、阶段性目标与总体要求对接,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

——坚持群众主体、合力攻坚。坚持援藏扶贫与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充分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参与式扶贫,激发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光荣脱贫、勤劳致富。援受双方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筹措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要集中资源干实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坚持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建立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的协作机制,努力探索先富帮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途径新方式。在方式上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在机制上由支援帮助向支援帮助与互利共赢相结合转变;在领域上由资金项目向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产业就业和市场主体培育相结合转变;在路径上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推动、市场运作、产业帮扶相结合转变。

二、主要目标

(三)瞄准目标、服务大局。围绕到2020年全区在现行标准下5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546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着力建设脱贫样板村,着力推进产业对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保障民生、共建共享。按照贫困人口“三不愁”“三有”“三保障”和享有更加和谐的安居乐业环境、享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享有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高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的要求,多方共建、多措并举,着力提供到村到户的公共产品,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拓展领域、完善机制。在完善省际对口支援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县(区)精准对接,着力实现乡镇、村(居)结对帮扶全覆盖,着力推进对口援藏扶贫协作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援藏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综合成效充分发挥。

三、重点工作

(六)以产业对接为重点,强化产业援藏扶贫。坚持互利合作,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把产业对接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课题,把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的市场、管理、人才、技术优势与西藏的特色优势资源结合起来,强化产业技术支撑,培育“造血”功能,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按照贫困群众就近就便、不离土不离乡、能干会干的原则,共同创建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组织,引进一批能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文化企业。对在藏投资兴业的企业,在产业规划、资源配置、行政许可、税收政策、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一是推进央企属地化。鼓励金融机构以外的在藏央企分支机构特别是资源类央企分支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按市场化原则在藏注册法人实体,央企在藏新增机构原则上作为实体机构,在藏注册法人实体。支持央企与特色优势产业对接,共赢发展,推动用工属地化,积极培养懂经营善管理的经营人才、熟悉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熟练的技术工人。二是推动企业对口帮扶。找准援藏央企自身优势与西藏国有企业之间的产业契合点,发挥西藏政策、资源、市场优势,以人才、技术、管理为重点,加大对自治区内国有企业帮扶力度,力争每家援藏央企帮扶2家以上区内国有企业,重点对驻藏所属企业进行帮扶,争取所有央企与我区国有企业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每个援藏省市根据实际情况选派5家以上国有企业、鼓励推动5家以上民营企业,与我区有一定实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结成帮扶对子,进藏投资兴业,开展产业扶贫,实现互利共赢。三是促进非公企业投资兴业。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成立企业商会,认真落实非公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激发非公企业进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的积极性,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商贸扶贫、培训扶贫、公益扶贫,使企业愿意来、留得住、能发展。四是共创扶贫开发绿色产业园区。借鉴内地成功的产业化发展模式,注重绿色环保,引进和培育一批能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环保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文化旅游企业,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五是共建合作产业园区。充分利用西藏的政策和资源优势,鼓励对口援藏省市、企业在藏建设产业园区,支持受援地市在对口援藏省市举办招商引资和产品推介会、发展“飞地经济”,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

(七)以集中解决瓶颈制约为重点,推进“十项提升”工程。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要求,发挥对口援藏优势,围绕水、电、路、讯、网(广播电视网、邮政网点、金融网点和互联网),教、科、文、卫、保(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村居活动场所),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短板,破解脱贫攻坚的主要瓶颈。集中力量抓好集中搬迁点、年度退出贫困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高起点高标准帮助编制建设规划,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管理,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八)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为重点,开展脱贫样板村、小康示范村建设。实施要素适度集中战略,引导非边境地区的人口、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中心城镇、中心乡村、产业园区聚集,推动集约发展、规模发展、绿色发展。把新农村建设同发展生产和促进就业结合起来,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结合起来,同保护民族、区域、文化特色及风貌结合起来,加强对农牧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让他们主动参与新村规划建设。借鉴中国扶贫第一村——宁德市赤溪村、古田华润希望小镇、闽宁双方建设的宁夏闽宁镇福宁村等小康示范村镇的建设经验,依托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和交通要道,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和生态建设,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集中力量、整村推进,努力打造一批美丽宜居、设施配套、文明富裕的脱贫样板村、小康示范村。17个援藏省市每批(3年)各建10个小康示范村,16家援藏央企力争每批(3年)各建3个小康示范村。村内主要道路达到硬化标准,户户通电,互联网信号全覆盖,村村有卫生室,实现产业集约规模发展、人人有就业、增收有渠道,保证群众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保证幼儿入园、老人入院、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保证每个村有基层组织活动室、综合文化活动室。

(九)以稳边安民兴边富民为重点,开展边境小康村镇建设。坚持屯兵与安民并举、固边与兴边并重,发挥对口援藏优势,研究编制边境小城镇和小康村建设规划,推动建成一批边境新型城镇和小康村。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资金、项目等,强化要素支撑,丰富边境地区公共产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外向型经济和特色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边民补助标准,合理运用边民互市贸易免税政策,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强化产业支撑,引导援藏资金项目和我区腹心地区与边境地区实现产业对接,引导非边境地区群众向边境地区转移,展示道路自信、制度优势,树立国门形象。

四、具体任务

(十)强化就业援藏扶贫。加大对西藏籍大学生和贫困群众到援藏省市、中央企业就业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和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组织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到东部省份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支持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参与西藏自治区就业招聘会,综合考虑援助方与受援地双向选择,每个对口援藏省市每年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企业招聘等形式提供200个以上匹配度高、针对性强的岗位;鼓励援藏中央企业通过专项招聘、单独划线、签订协议、定向培养等方式招录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力争每家援藏央企每年提供100个以上岗位。建立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和工作协调联系机制,加大技能培训、提升组织化程度,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和提供用工信息、岗位培训,实现人岗对接,保障稳定就业。17个对口援藏省市每年为受援地提供2000个以上劳务输出就业岗位,鼓励援藏央企按照企业经营需求向西藏贫困地区提供劳务输出就业岗位,力争每年分别为受援地提供1000个以上劳务输出就业岗位,在藏建筑施工类企业在项目建设中优先吸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或劳务用工,应占工程用工总量的20%30%。在藏央企对重大项目建设所在地贫困人口按10%比例结对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进入央企稳定就业。

(十一)开展产品对接援藏扶贫。用好双方资源、双方市场,发挥好西藏资源优势和绿色环保的产品优势,对接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的需求,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对口援藏省市、中央企业通过超市销售、公务用水、电力消纳等多种方式,帮助宣传销售西藏清洁能源、优质天然饮用水、生态环保产品等特色产品,支持西藏特色产业发展。一是把支持援藏省市能源转型升级和西藏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发挥援藏省市电力市场消纳能力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统筹资源优化配置的优势,通过青藏联网、川藏联网,利用电力交易平台,实施“藏电外送”。支持建设西电东送能源接续基地,助力脱贫攻坚,帮助援藏省市通过使用清洁能源,解决能源替代问题,促进公共健康、绿色发展。二是把西藏好水造福援藏省市、中央企业和西藏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满足对口援藏省市、中央企业对“西藏好水”的需求,鼓励引导大型超市降低或减免专柜费用,支持西藏发展天然饮用水产业,帮助援藏省市解决用水健康问题。三是把满足援藏省市、中央企业对西藏绿色产品的需求和西藏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推进农超对接,鼓励对口援藏省市、中央企业所属大型国有超市将西藏农特产品纳入商品供应体系,提供农特产品专柜,并降低或减免专柜费用,拓宽西藏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支持西藏发展特色农牧业、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满足内地市场对绿色生态健康产品的需求。四是把援受双方旅游资源开发与西藏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依托西藏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援藏省市成熟的旅游推介模式、庞大的客源优势,打造观光、休闲、体验、探险等多层次的精品旅游线路,建立旅游推介、客源组织联系机制,支持西藏发展旅游产业、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又满足内地游客探秘西藏、享受“人间圣地天上西藏”大美风光的需求。

(十二)开展资本市场援藏扶贫。充分利用中央赋予西藏的金融优惠政策,发挥证券期货行业优势,撬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精准扶贫工作格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与脱贫攻坚相关的企业优先申报、优先审核、优先上市,支持上市或未上市的公司通过增发、发债进行再融资。鼓励扶贫基金参与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推动选派20家国有控股大型证券期货机构,开展对口援藏扶贫。

(十三)加强人才援藏扶贫。鼓励援藏省市、中央企业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委托培养等方式,广泛开展人才交流,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根据中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鼓励对口援藏省市、中央企业各选派1名优秀干部在藏挂职扶贫,协助县(区)、乡镇,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激励各类人才扎根西藏建功立业。按照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要求,协调对口援藏省市、中央企业对受援地的贫困村(居)“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复转军人、扶贫系统干部、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以及相关企业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力争每个援藏省市、中央企业每年完成50100人的培训任务。

(十四)深入推进“组团式”援藏扶贫。鼓励各援藏省市、中央企业面向县乡村医院、中小学校、文化活动中心(站)、科技推广中心(站)借鉴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的模式,加大支教、支医、支农、支企、支边、支建力度,强化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对口帮扶,帮助西藏补齐人才短板。鼓励优秀人才延长援藏期限或留藏工作。

(十五)加大对口援藏资金扶贫投入力度。鼓励援藏省市、中央企业坚持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加扶贫投入。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80%以上对口支援资金投入到民生领域、投入到基层,并向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乡村倾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十六)创建西藏自治区扶贫协作引导基金。加强与对口援藏省市、中央企业的合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与对口援藏省市联合创建自治区扶贫协作引导基金,与中央企业设立央企扶持西藏产业投资基金,改进对帮扶地区的金融服务。精准对接贫困人口融资需求,支持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助学、劳务输出,扶持脱贫产业、试验示范,以产业促就业,以产业促发展,以产业促合作,夯实贫困地区脱贫基础。

(十七)大力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对口援藏省市、中央企业要着力推动与受援地的精准对接,鼓励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特别是国有和非公企业积极参与对口帮扶。充分利用“扶贫日”和社会扶贫网等平台、载体,组织本地社会各界到受援地开展捐资助学、医疗救助、支医支教、志愿服务等扶贫活动。积极组织发动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与受援地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

五、保障措施

(十八)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在藏注册并经营的对口援藏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扶贫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5年;在县以下城镇(不含县城)和农牧区从事医疗卫生事业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十九)加大金融政策支持。援藏扶贫建设项目、援藏扶贫企业享受我区特殊优惠金融扶贫政策。

(二十)实施土地政策支持。援藏扶贫建设项目、援藏扶贫企业在用地方面优先安排、优先审批。

六、组织领导

(二十一)健全对口结对帮扶机制。建立西藏对口援藏单位高层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协作帮扶重点,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援藏扶贫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援藏省市与西藏建立地市对口县(区)的结对帮扶机制,探索建立县(区)对口乡镇、乡镇对口村(居)的结对帮扶机制。探索建立援藏中央企业与受援县(区)的乡镇对口帮扶机制。建立干部双向挂职的扶贫协作机制。

(二十二)完善援藏扶贫督查考核机制。突出成效导向,把提高对口支援水平、精准脱贫的成效,及时总结报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突出目标导向,把援藏扶贫纳入援受双方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完善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层层检查督导的制度。突出结果导向,建立援藏扶贫考核制度,把援藏扶贫工作成效纳入援藏干部特别是援藏领队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对口援藏聚焦脱贫攻坚。

(二十三)激发干部群众活力。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援藏省市、企业可通过吸引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等方式,积极引导各族群众淡化宗教消极影响,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过好当下幸福生活,自觉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尽快走上脱贫致富路。引导基层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开放合作、互利共赢意识,为产业扶贫和扶贫企业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凝聚全社会力量合力脱贫攻坚。

(二十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对口援藏扶贫的重大意义、重要成就,大力报道对口援藏扶贫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大力表彰援藏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