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通政发[202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按照《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9〕98号)要求,近期组织对涉及“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对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详见附件1)、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12件(详见附件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3)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4)予以公布。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按上位法执行,列入修订目录的文件应当于2020年内予以修订完毕,逾期未修订的一律失效,同时修订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相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附件:
1.“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2.“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修订文件目录
3.“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目录
4.“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文件目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