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张江高新管委合〔2014〕2号)
各分园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的批复》,推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张江示范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决定,在张江示范区开展科技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试点。
现将《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首批试点单位由各分园管理机构组织推荐,推荐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试点工作联系部门为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实施办法》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
联系人: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处胡伟家
联系电话:68795959转6019
电子邮箱:hwj@stcs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