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政策纵览
Policy Overview
返回列表
【国家】(2013)商务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告2013年第12号 公布《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
时间:2017-04-02


为实施《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保护台湾投资者合法投资权益,鼓励台湾同胞赴大陆投资,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现公布《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自2013220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3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