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政策纵览
Policy Overview
返回列表
【地方】(2020)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
时间:2020-09-16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1年)》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4日


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1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精神,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数量多起来、结构优起来、运用活起来,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行动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政策创新和制度先行,制定完善知识产权法规、规章、规划和政策。到2021年,支撑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1.推进《浙江省专利条例》修订工作,将其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和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

  2.推进《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竞争环境。

  3.加强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制定浙江省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进展,修订《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

  5.科学编制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将其列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

  6.完善省级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资金供给。

  7.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纪要,依法规范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中出现的疑难法律适用及程序问题。

  8.制定浙江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意见,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行动

  针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行难、力度不够、持续性不足等重点问题,全面强化知识产权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持续从严打击各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形成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到2021年,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

  9.组织开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领域联合执法,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严厉打击重复、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10.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执法,严格网络平台属地管理,全面清理负面有害信息。

  11.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增加办案频次,建立按季度公开发布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制度。

  12.建立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亚运会知识产权专项执法保护行动。

  13.开展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申请等违法行为。

  14.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整治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网站名称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护权行动

  聚焦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难点问题,深化司法审判体制改革,强化审判机制创新。到2021年,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3个月以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案率持续提升。

  15.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加大赔偿力度,有效震慑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6.加大对危害健康和安全的假冒行为司法打击力度,定期通报典型案例。

  17.开展司法案件质量大检查和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行动,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18.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在简单知识产权案件中推广使用简式简化裁判文书,提高审判质效。

  19.强化诉源治理,有效遏制批量商业维权案件多发高发态势。

  20.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案数不低于上年同期1.1倍。

  21.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主动侦测和扩线研判,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

  22.建立公安机关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联动反应机制,提升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能力。

  23.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充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失信联合惩戒行动

  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知识产权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知识产权失信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到2021年,初步建成从数据到评价到执行的全方位联合惩戒体系,知识产权失信成本明显提高。

  24.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办法。

  25.依托浙江省公共数据平台,归集并完善重复侵权、非正常申请等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加快知识产权相关业务数据的有序共享和安全开放。

  26.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国家试点,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27.完善知识产权黑名单制度,将依法认定的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名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信用浙江公共服务平台。

  28.强化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监管,制定浙江省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29.规制商标恶意注册,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联防联控一体化行动

  推进知识产权跨地区、跨部门执法联动,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到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性、联动性显著提高。

  30.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建立健全省级和各市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机制,实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程序衔接和相互协调。

  3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强化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侵权假冒案件的统计分析与监测。

  32.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33.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平台建设,为权利人提供更多的争议解决途径和维权选择。

  34.推动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市县全覆盖。

  35.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商标、专利行政执法技术支撑,提高商标、专利侵权判定能力和水平。

  36.健全侵权假冒线索智能发现机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探索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查处打击模式,实现全方位执法保护。

  37.完善案件事实查明机制,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聘任一批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选任一批专业型人民陪审员。

  38.加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线索推送机制,在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法院信息数据、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在远程办案、案件保全、信息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多元治理体系建设行动

  构建知识产权多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提升创新主体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到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度大幅提高,共治共建模式基本形成,整体智治水平明显提升。

  39.加强人大监督,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检查。

  40.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确定重点政协提案,开展专题调研。

  41.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善涉网案件审理新型诉讼规则,推广应用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接入已经具备区块链存证系统的公证机构,拓展区块链技术的司法应用场景,推动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42.完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广应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线上化解和线下化解的有效衔接与优势互补。

  43.发挥公证悬赏取证平台作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工作。

  44.建立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专家派驻制度,为我省参展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

  45.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保护样板。

  46.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

  47.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十区百县千企”工作,建立“点线面”结合的商业秘密立体保护模式。

  48.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启动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发布100项浙江省优秀非遗旅游商品。

  49.加强浙江省知识产权志愿者联盟建设,提升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水平,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产业联盟。
  七、强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护航行动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建立以产业数据、知识产权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决策机制,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融合。到2021年,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能力明显提升。

  50.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赋能重量级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引导新产业平台内领军型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

  51.建立完善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预警分析机制,绘制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产业知识产权图谱。

  52.围绕数字安防、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

  53.优化提升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和商标申请绿色通道,为我省重点产业、企业提供快速申请、快速确权的分类分级服务。

  54.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预警、跟踪和指导应对工作,助力企业走出去。

  55.面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平台布局建设,做实做强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56.开展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工作,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服务便捷通道。

  57.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建立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58.制定实施商业秘密保护标准,提升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范能力和水平。

  59.加快文化创意、时尚、软件、影视、版权服务等核心版权产业发展,助力文化强省建设。
  八、强化市场领域知识产权规范化建设行动

  强化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到2021年,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30家以上,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文化市场等实体市场侵权假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网络空间知识产权治理工作持续领跑全国。

  60.强化流通领域源头治理,加大商品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定期公布侵权假冒案件信息。

  61.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重点推进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的规范整治。

  62.制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管理标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探索建立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置机制。

  63.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明确公证电子存证和第三方电子存证的审查认定标准,制定电子证据的司法审查认定规则。

  64.开展与电子商务平台共享专利数据资源试点,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专利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提升网络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及精准度。

  65.制定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制度。
  九、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提升行动

  建立完善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体系,全面提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到2021年,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2件以上,布局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20家以上,知识产权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300亿元。

  66.完善市县知识产权示范创强体系,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市、区)。

  67.推进杭州、宁波、台州等市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打造知识产权运营转化城市群。

  68.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产业化模式,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69.加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力度,大力引进和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将企业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指标纳入“雄鹰行动”等遴选评价体系,支持知识产权领军型企业列入培育计划。

  70.围绕百千亿支柱产业,布局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提高产业创新效率和国际竞争水平。

  71.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等重大平台载体建设。

  72.试点建设科创板企业知识产权加速器,预防化解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培育一批科创型上市企业。

  73.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计划,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74.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力度,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密集、品牌价值高、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

  75.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实施PCT国际发明专利倍增计划,提升外向型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76.加大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医院等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评价激励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工作样板。

  77.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建设,鼓励高校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产业知识产权布局,探索建立重大项目专利导航工作制度,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布局质量。

  78.培育版权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建立科学合理的作品创作与传播使用运行机制。

  79.推进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支持知识产权以作价入股、证券化等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80.鼓励市县设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基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

  81.开展专利商标混合质押,下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窗口,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82.探索开展专利公开许可制度,破解专利技术产业化中的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83.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打造交易品种全覆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国一流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线上拍卖处置绿色通道建设。

  84.完善地理标志运用体系,试点探索“标志-产品-品牌-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

  85.建立浙江省地理标志基础数据库,着力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
  十、强化知识产权组织保障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全面深化知识产权“跑一地”“一件事”“一公里”改革,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水平,为提升保护意识、满足保护需求、提高保护效率提供功能集成、互联互通、运行协同的公共服务支撑。到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进一步形成、条件保障更加充分,建成省级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10家以上,品牌指导服务站200家以上。

  86.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评价和保护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将结果作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87.加强对纳入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各项知识产权指标的统计监测。

  88.加大知识产权资金保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价值培育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89.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度作为“10+N”便利化行动指标,纳入2020年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予以推进。

  90.深化知识产权“跑一地”“一件事”改革,加大知识产权集成服务改革力度,进一步压缩知识产权快速预审时间,进入审查确权快速通道的高价值专利数达到6000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实现各市全覆盖。

  91.在无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创新活跃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平台。

  92.打通知识产权保护“最后一公里”,制定发布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93.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平台建设,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跟踪研究与援助机制,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与金融保险融合机制。

  9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对知识产权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激励工作。

  95.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培训与交流合作。

  96.完善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机制。

  97.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师职称培训、考试、评聘体系,推进专利代理师、律师和企业实务型人才队伍建设。

  98.加强对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队伍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加大民营企业、科技从业者知识产权培训力度。

  99.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将知识产权相关内容融入地方德育教材。

  100.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品牌日等活动,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白皮书、商标品牌发展报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举措、破解难题,重点突出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公共服务效能提升和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打击,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纳入区域高质量发展全过程。要及时开展行动计划实施中期、后期评估工作,形成工作闭环,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