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