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你市沧政〔2009〕85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吴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同意吴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3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4.11平方公里扩大到7.11平方公里。二、吴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扩大规划区域的四至范围,由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实、备案。三、你市要加强对吴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和服务,坚持依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严禁房地产开发,确保开发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