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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辛集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7-04-09

辛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保留现有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辛政呈〔20161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保留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名称及规划面积不变。

  二、河北辛集新城经济开发区按照规定条件及程序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有关开发区托管周边区域事宜,按照规定条件及程序,由你市批准,根据开发区类别分别报省商务厅或省科技厅备案。

  四、你市在实施开发区优化整合过程中,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扎实推进,确保干部队伍和社会稳定。要深入研究全市开发区改革发展战略,科学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