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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一条街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04-07

海行规发〔2014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发〔201223)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和中关村“一城三街”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发挥市区合力,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一条街(以下简称科技金融一条街)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科技金融一条街位于中关村西区,以海淀中街为纵轴线,丹棱街为横轴线,北起北四环,南到海淀南路,东至中关村大街,西临苏州街。

  科技金融一条街是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围绕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中心的总目标,发挥中关村核心区的科技和金融优势,通过聚集科技金融服务资源、深化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构建技术和资本高效对接的机制,努力将科技金融一条街打造成为全国创新资本聚集中心、要素市场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紧密结合。

  二、加快业态调整,拓宽承载空间

     ()加快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加快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对重点楼宇进行业态调整由海淀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先期以互联网金融中心、中关村金融大厦、中关村PE大厦等楼宇以及中关村创业大街等为重点,吸引各类创新性金融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入驻,将科技金融一条街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金融机构的聚集区。

     ()拓展承载空间,形成协同效应。结合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总体规划方案,以科技金融一条街为核心和基础,研究推进将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用地纳入中关村科学城整体规划,用于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支持中关村玉渊潭科技商务区安排一定的空间,重点吸引集团公司的金融总部入驻。

  三、鼓励机构聚集,形成资源聚集效应

     ()加强资源聚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在科技金融一条街聚集一批优质的银行、投资、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的总部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行业领军企业以及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一条街设立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

     ()实施对入驻金融机构的房租补贴政策。依据《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关于重点引进企业可享受的支持政策,建立金融机构入驻联合工作机制,统筹重点楼宇的招商引资、机构入驻、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入驻金融机构,由海淀区政府按照规定给予三年房租补贴,每年补贴比例为50%50%30%

     ()加强对入驻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建立从注册登记、办公场所、人才激励到项目对接的一条龙服务体系,鼓励建设符合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需求特点的公共服务设施,为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提供高效优质的办公环境。构建金融服务机构联系机制和需求落实反馈机制,建立专人联络员制度,定期征集金融服务机构的需求,及时听取金融服务机构对政府部门和区域发展环境的意见,分类汇总后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四、深化科技金融创新,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

     ()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创新试点。发挥中关村作为国家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试验田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在科技金融方面的创新在中关村先行先试。配合监管部门,引导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通过下放权限,简化流程,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实施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积极稳妥地在中关村开展科技金融创新业务。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心支行等金融管理部门的作用,推动相关政策的实施。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信用首善之区。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建立科技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广信用产品,加强企业信用自律,完善信用激励机制。支持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金融特征的风险控制机制;共建市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大数据平台,实现金融数据、互联网数据、政府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打造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以互联网金融中心等楼宇为载体,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科技金融一条街注册设立,优化工商注册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注册服务。支持中关村互联网企业基于自身业务优势发起设立网络小额贷款、第三方支付、网络金融超市、网络金融大数据挖掘和评估、企业信用评价等互联网金融相关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得相关业务资格。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将网络银行、移动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在科技金融一条街布局。探索对互联网金融的新型监管理念和模式,鼓励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互联网金融创新。

     ()巩固股权投资发展优势,打造创新资本中心。研究出台支持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引导鼓励境内外个人开展天使投资业务,鼓励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聚集区和平台建设。完善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扩大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规模。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其对中关村企业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科技企业。

     ()加强公共政策创新,鼓励金融服务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信用评价、贷款发放、政府贴息、中介服务支持等措施,积极开展担保融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并购贷款、产业链融资等信贷创新试点,扩大信贷规模。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其信用星级给予20%-45%的贷款贴息支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为中关村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中关村管委会按照融资租赁公司每年新增业务总额的1%给予补贴,每家机构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中关村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银行、担保等信贷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而发生的不良贷款给予30%-50%的补偿和分担。

     (十一)推进知识产权与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等平台,培育知识产权流转市场体系,丰富知识产权质押处置途径。推动知识产权投融资业务创新,不断拓展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投融资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价值评估、融资保证、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业,引导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科技金融一条街集聚发展。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与创业投资、金融机构等开展战略合作。

     (十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中关村板块”。建立由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联合参与的社会化培育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境外资本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和挂牌交易,构建企业并购重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发行集合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它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完善非上市科技公司股份转让途径。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并购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贴支持。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给予社会筹资利息3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五、加强公共服务,完善组织保障

     (十三)建立融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中关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日常交流和沟通机制。中关村管委会和海淀区政府定期筛选重点企业群体和融资项目,向金融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发布和推荐。鼓励孵化器、行业协会等建立和金融服务机构的日常对接机制,向金融服务机构定期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项目。全面组织开展“信贷创新中关村”“信用中关村”“走进中关村”“创业中关村”等中关村科技金融品牌活动。促进中关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深入沟通交流,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和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

     (十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北京保险业协会、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中关村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深化创新、促进行业资料和规范健康发展。

     (十五)引进培养科技金融创新人才。健全完善科技金融创新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为入驻科技金融一条街的金融机构培养一批科技金融领军人才。海淀区政府针对科技金融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的户籍、住房、子女教育、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营造和谐宜居、环境优美、有利于人才创业工作和生活环境。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品牌效应。建立中关村管委会和海淀区政府宣传协调机制,共同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营造科技金融一条街建设的良好氛围,提升科技金融一条街影响力,发挥金融功能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