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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20)交通运输部关于上海市开展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0-10-15

交通运输部关于上海市开展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规划函〔2020〕693号)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审批〈交通强国建设上海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及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申报表的请示》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打造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提升城市交通服务体系系统协同能力、提升交通创新发展能力、提高交通运输治理体系精细化管理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区域一体化交通运输市场建立、高端航运服务能力提升、道路运行效率提升、高端制造业关键领域技术突破、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上海市试点任务要点


  一、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

  (一)试点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协同推进世界级机场群与港口群建设。强化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引领作用,打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国际航空枢纽,有效支撑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加强沪浙港口合作、沪苏港航合作,推动港航资源整合,优化港口布局,健全一体化发展机制。探索跨区域交通投资运营新模式,联合推进小洋山北侧综合开发。

  2.打造区域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优化对外通道布局,推进交通廊道复合化发展,提升沿江、沿海通道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推动轨道交通多网融合研究,重点开展不同模式下的功能定位、网络层次、技术标准、运营模式、管理机制等研究。优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通道布局,完善长三角城市群高速公路网络、骨干公路网络,提高都市圈客货运输服务能力。加快完善高等级内河航道网,提升内河航道服务能级。

  3.建立区域一体化交通运输市场。探索打破行政壁垒,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协同监管,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推进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客运一体化。完善货运枢纽布局,促进区域货运协同发展。建立区域一体化生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形成统一政府管理标准和行业服务规范。推进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发展水上旅游交通项目。推行联网售票“一网通”、交通“一卡通”,提升交通出行体验。

  4.促进行业高效协同管理。构建协同规划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行业管理信息共享能力。构建交通运输行业公共信用管理体系,推行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强交通联勤联动执法,完善一体化执法工作机制。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浦东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客运线路体系不断完善,完成长三角一体化车生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设计,初步实现统一管理标准和行业服务规范。一体化执法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毗邻地区交通执法部门联勤联动执法取得有效成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信息互通互联取得积极进展。

  通过3-5年时间,上海国际航空枢纽服务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有力推动长三角民航协同发展,建成浦东综合交通枢纽。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客运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长三角一体化车生活公共服务平台在长三角地区初步实现推广,建成长三角交通联勤联动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在功能定位、网络层次、技术标准、运营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典型研究成果和应用经验,并出台相关政策成果。
  二、打造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

  (一)试点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提升上海国际航空枢纽能级。大力提升上海浦东机场洲际航线、国际中转、国际货运国际竞争力。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完善上海机场体系,提高上海国际航空枢纽服务品质。完善航空物流体系,推进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推动航空货邮服务发展。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机场与周边城市大巴服务能力。推进绿色机场建设。

  2.推动国际海港枢纽功能升级。拓展全球枢纽港功能,探索沿海捎带、国际船舶登记业务。优化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提升上海港与全球各主要地区港口通达率。加强集装箱枢纽港建设,完善深水港布局,推进港口设施能力合理扩容、泊位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外高桥港区引入铁路线路,完善海铁联运机制。推进江(河)海直达运输,提升水水中转比例。推进洋山港区铁公水一体化自动驾驶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港口自动化水平。

  3.推进航运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吴淞口邮轮港,重点推动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访问港和高端邮轮服务业发展。完善邮轮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客运交通枢纽,优化交通运输组织。健全邮轮船票制度,提升邮轮服务品质。鼓励邮轮公司创新邮轮产品、依法开发邮轮航线。打造黄浦江游览世界级旅游精品项目。

  4.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能力。支持国际知名航运服务企业、航运组织和功能性机构发展,加强与国际航运规则体系对接。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强航运金融业务创新,推动航运金融衍生品业务发展,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船舶交易与航运仲裁等服务。打造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品牌。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建设与合作,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进行业新型智库建设。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浦东机场四期工程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完成洋山港区铁公水一体化自动驾驶集疏运体系项目前期工作。国际集装箱运输交易平台建设及运营取得初步进展。邮轮航线数量逐步提升,实现邮轮船票认证码和口岸通关认证码等多码合一。

  通过3-5年时间,洋山港区铁公水一体化自动驾驶集疏运体系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在集装箱卡车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应用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技术标准、意见指南等政策成果。基本建成国际集装箱运输交易平台。国际航运创新政策实施取得实效。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平台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洲际游等邮轮服务产品力争实现创新突破,在发展邮轮经济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三、提升城市交通服务体系系统协同能力

  (一)试点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建设多层次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完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体系,推进浦东综合交通枢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城市级客运枢纽建设。加强货运枢纽体系规划建设,探索创新货运枢纽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促进综合交通枢纽统筹开发,探索推动开发模式、用地、容积率等相关制度创新。

  2.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汽(电)车为基础、轮渡与定制班线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增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能力,提高运能精细化配置水平。优化公共交通线网结构,推进公交走廊线网调整,提高线路运行效率。强化公交专用道与合乘车道等建设,创新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强化轨道交通和地面公交衔接,推进定制班线发展。

  3.提升道路运行效率。优化道路分级分类体系,提升交通基础设服务能力,提高道路交通网络化运行系统弹性。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重点路段改造、路口渠化、增设可变车道等措施,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强化步行、自行车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提升道路连通水平,推动城镇化地区公路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与标准相衔接。

  4.加强道路交通需求管理。加强非营业性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统筹各类机动车协调有序发展,探索创新新能源小汽车、沪C号牌小客车等车辆管理模式,完善非沪籍车辆管理措施。探索小汽车出行调节政策方案,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完成临港新片区城市级客运枢纽建设前期工作,既有轨道交通提能增效3%以上,逸仙路等通道公交骨干线网优化方案实施取得进展,在公交专用道及合乘车道设置、建设、运营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技术标准等政策成果。在城市拥堵治理上取得重要突破,形成城市关键交通通道拥堵主动管控与协同诱导等系列研究成果。小汽车额度拍卖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完成重点区域慢行空间系统建设,在慢行交通方面形成规划设计要求等政策成果。

  通过3-5年时间,临港新片区城市级客运枢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综合交通枢纽综合开发新模式方面形成意见指南等政策成果。力争在货运枢纽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上取得突破,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非沪籍小汽车管理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小汽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四、提升交通创新发展能力

  (一)试点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市停车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长江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推进技术研发与装备升级。发展先进装备与技术,加强交通运输高端制造业关键领域技术突破,提升行业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提高大型客机制造、装配、测试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高性能绿色客货船研制,加快国产大型邮轮制造。强化特种装备研发,推进隧道工程、深潜水等重要装备研发。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耗低效交通装备。加大氢能、动力电池、电子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定位导航、智能控制、机器视觉等智能汽车核心技术。加快研制新能源智能汽车车型,加速推动智能汽车测试场景的全车种、全链条、全风险覆盖。

  2.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大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和装备中的应用力度,推动智慧道路、智慧港口、智慧机场等建设。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探索城市综合交通协同管控技术。强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轨道交通、隧道、桥梁、快速路、市域铁路等规划建设中的应用。推广交通建设工程装配式技术应用。

  3.创新交通出行模式。打造上海交通出行服务系统,加强信息查询、出行规划、支付预约等一体化功能。整合优化集成多方式交通出行APP,提升交通出行的确定性和可靠度。推进房车行业发展。

  4.发展绿色交通。推进货运“公转铁”,推广共同配送、甩挂运输等货物运输组织模式。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与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程度,提升船舶岸电使用率。提高污染防治标准,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治理。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国产大型邮轮制造取得显著进展,港机制造领域全球占有率保持领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BIM技术和装配式工艺得到推广应用。在综合交通大数据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方面取得显著突破,并形成相关研究成果。基本实现城市公交、出租车辆新购车辆新能源化。完成已建集装箱、客滚、邮轮、大型客运和干散货专业化码头岸电建设任务,岸电使用率显著提高。

  通过3-5年时间,完成首艘国产大型邮轮制造,海工特种船舶、隧道工程、深潜水装备研发取得显著进展,交通运输高端制造业水平显著提升。BIM和装配式技术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应用。城市公交、出租车辆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在绿色公路建设运营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标准评价体系等政策成果,在绿色航道建设、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长三角区域核心港口执行更严格排放控制区要求方面实现突破,并形成意见指南等政策成果。
  五、提高交通运输治理体系精细化管理能力

  (一)试点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完善综合交通体制机制。统筹各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强化战略规划衔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交通执法与行业管理协同,建立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

  2.深化重点行业改革。聚焦新技术与交通融合发展领域,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深化公交行业改革,优化管理体制、机制、票制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完善网约车管理,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发展。加强静态交通行业治理,修订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完善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机制,推进停车、省际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机制改革。

  3.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发展。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和服务招标投标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完善行业市场退出机制。依托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扩大交通运输领域对外开放。

  4.提高交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行业问题“发现-研判-处置-评估”闭环业务管理体系。发挥交通公众决策咨询委员会作用,拓宽公众参与交通治理渠道,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交通运输治理。建设综合交通决策支持系统,完善城运系统平台功能,提高行业管理决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5.培育现代化、国际化交通人才队伍。建设“一带一路”交通教育培训平台、行业人才服务平台。构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国际航运、交通新业态等领域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交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训基地,加强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养、道路运输、港口生产等一线交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6.完善交通安全发展体系。推动行业风险管控体系指导文件、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重大工程、轨道交通、水陆客运、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设施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优化风险防范、专项整治机制和举措。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检(监)测技术、先进维护技术在道路超载超限治理和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下交通系统防控和保障体系。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网约车管理机制更加优化,巡游车基本实现转型升级,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制修订,行业风险管控体系更加健全,形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下的交通系统防控和保障应急预案,在重大工程、轨道交通、“两客一危”、道路设施等领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意见指南等政策成果。完成行业人才服务平台工作规划,行业人才工作机制与工作组织架构基本建立。

  通过3-5年时间,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形成。在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融合发展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指导意见等政策成果。建成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管理后台和客户端。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育和服务工作网络基本建成,城市轨道交通、港口生产等实训基地建设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