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23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7日至8月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办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9日反馈巡察意见,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传达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我办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经过三个月努力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九成。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整改责任
办党委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及综合处处长为成员的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办巡察整改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督查督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与落实。办党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委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多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亲自组织部署、亲自协调督办,发挥“头雁效应”。办党委委员主动认领责任,立行立改,坚持定期调度督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及时跟踪督办、切实把分管处室、单位和领域问题整改好,以上率下,为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标杆、作出表率。
(二)坚持举一反三,细化整改任务
办党委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1类问题,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巡察反馈3条建议,梳理细化为30个具体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逐项细化分解,制定87项整改措施,逐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夯实责任主体。制定了《中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委员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中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委员会巡察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按照2021年1月23日、4月23日和长期3个节点,明确13个整改步骤,形成“三张清单”。
(三)坚持从严从紧,全力推进整改
办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统一、落实整改和推动发展相统一、标本兼治与抓常抓长相统一,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一是动真碰硬。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真抓实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不放过、线索不落空、意见建议逐一落地。对当下能改的不等不靠、立行立改,需长期治理或逐步解决的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快查快办。二是举一反三。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在“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未发现、未指出的问题找出来,逐项加以解决,以点带面推动制度完善。三是持之以恒。发扬钉钉子精神,在打好“攻坚战”的同时,打好“持久战”,对复杂问题和难啃的硬骨头,攻坚克难,持续整改,已取得明显成效。四是挺纪在前。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办纪委、组织人事处牵头,定期对各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认真、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提醒,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办党委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党支部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检验,纳入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成果转化,确保整改实效
办党委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紧密结合起来,与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49项,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真抓真改,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办党委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梳理细化为30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需整改问题已完成18个、基本完成9个、正在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达到九成,共完善制度49项,上缴财政4.8亿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与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方面
1.关于执行经适房政策问题的整改。
(1)2020年11月推出我市705套剩余经适房销售,同时制定《关于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答口径》发往各区、街镇以及12345政府热线掌握,及时准确回应群众。12月8日举行剩余经适房评分排序仪式,目前正按程序进行购房资格复核。
(2)出台实施共有产权住房政策。2020年12月24日印发实施《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查实施细则》,12月30日推出第一批1366套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条件的原经适房轮候家庭可以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缓解其购房需求。
(3)继续做好经适房后续上市及变更完全产权核价工作,畅通经适房上市渠道。按时完成2020年度经适房、新社区住宅小区价格评估并更新广州市经适房评估系统评估价格,目前已采用最新评估价格进行核价。经适房、新社区住宅核价申请实现全网办,群众在家就可以通过网络上传资料、提出申请,减少了群众跑腿,提高了办事效率。
(4)建立部门内部重点工作督办和责任分工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明确责任分工。
(5)提高政策制定水平,注重政策出台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及时性。
2.关于落实公租房保障问题的整改。
(1)积极推进保障房红线储备工作。梳理现有保障房红线储备地块,主动对接相关区政府,及时提请市领导研究协调存在问题。
(2)配合市住建局大力推进配建公租房落地。初步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对待公开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提出配建建议。建立配建长效机制,协助市住建局起草《广州市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管理办法》,争取2021底前出台。同步起草《广州市配建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流程指引》,7次组织召开协调会,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共同研究配建工作流程和标准。
(3)有力推进工程建设,超额完成2020年度建设计划。目前正在按合理工期加快推进在建项目,争取尽快建成推出供应,计划2021年建成约1万套保障房,2023年底前6个保障房项目全部建成。
(4)加强工程建设监管。2020年对两个住房租赁公司保障房建设项目组织4次季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2次修改完善《住房租赁公司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调整优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强化过程把控,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协同检查机制,2020年完成6个在建项目、24个标段、34家参建单位安全、质量全覆盖专项检查,组织专项讲评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600余个问题。制定项目手册,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和月例会等措施,紧跟项目推进。全年巡查工地200余次,召开工作例会9次,协调会30余次。
3.关于履行保障房管理职责问题的整改。
(1)加强审核管理。违规享受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待遇、拥有自有产权住房面积超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标等问题已再次梳理、核查整改。
(2)加强后续监管。制定《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办法》。针对历史遗留未按期进行期满审查保障家庭,通过区、街道发出《关于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催告书》。
(3)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完成公租房资产管理卡片模板和试点导入工作,正在制定方案全面开展公租房资产填报工作,建立行政事业资产系统公租房资产子系统管理。
(4)起草《住房租赁公司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明确建设共有产权住房的项目用地已移交两家住房租赁公司。
(6)印发《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工作评分考核表》,加强对两家住房租赁公司的指导和监督,有效提高公司工作质量及效率。
(7)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函》,为群众解疑释惑。印发《关于保障性住房移交两家住房租赁公司管理的情况说明》,以简单易懂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新政策中租金计算方法和实实在在的租金优惠。
(8)制定《关于原廉租住房住户租金计收问题的通知》,给予原廉租户更优惠租金,政策调整后已缴交租金比优惠租金多出部分予以抵扣后期租金,解决廉租房并入公租房管理后租金上涨的核心诉求。
4.关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问题的整改。
(1)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合理的予以解决,不合理的做好政策解释,涉及与现行国家政策不符的,积极向上级反映。建立每月信访案件分类处理机制,已解决551宗。
(2)印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增加对信访问题的分析研判的通知》,从源头上加强对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研判。
(3)做好政策解读,消除住户误解和疑虑。2020年9月底以来,办领导带领小区工作组到小区解答政策7次,每月23日接访日,办领导带队与上访群众面对面沟通,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4)印发《关于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保障房小区运营管理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制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运营等9个方面32条具体措施,推动保障房小区提高运营管理服务和标准化建设水平。
(5)组织对保障对象查询申请审核进度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核查,针对部分用户页面不友好等问题,已联合网站维护单位完成对相关问题的整改。目前群众可以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申请审核进度。
(6)针对户籍家庭办理公租房事项没有实现网上申请的问题,正在筹建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化平台,加快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7)提升窗口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调整完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教育,调整优化窗口、电话咨询室及接待室的设置,修订完善服务行为规范和岗位职责等,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咨询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
(8)督促完善窗口监督检查考核机制。自2020年8月以来,住房租赁公司每周不定期通过现场巡查和拨打服务电话等方式抽查窗口服务人员出勤到岗情况,并登记台账,做好监督检查。实行月度考核与季度拨付费用挂钩制度,考核内容涵盖日常工作排班考勤、出勤到岗抽查、窗口业务完成绩效和窗口服务满意度等,切实强化窗口服务绩效考核。
(9)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窗口服务单位,责令立即整改,追究违约责任,扣除当月委托服务费用的20%,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通报。
(10)组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完成保障房项目质量投诉台账梳理工作,专人跟进督办,群众反映的质量维修问题均督促住房租赁公司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
(11)严控工程质量,从源头提升保障房建设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观摩项目,2020年10月完成6个在建项目、24个标段、34家参建单位质量全覆盖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单17份,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80余个,对4个项目负责人进行动态记分。对质量检查较差项目挂“差评工地”牌匾,督促开展专项整改。
(12)加大人才住房项目建设指导力度。主动为高校、科研单位人才公寓建设做好解释指引,了解拟开工项目进展情况,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市住建局编制我市2021年人才公寓建设计划,配合将华师1号宿舍纳入我市人才公寓项目库。
(13)加快推进港澳青年人才公寓房源分配。目前各相关区已分配266套,整体房源分配率达到55%,有效提高房屋使用率。
(二)管党治党有温差,“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5.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化问题的整改。
(1)持续压实主体责任。根据办领导班子配备和分工调整情况,及时印发《中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委员会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中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委员会关于调整“两个责任”工作清单的通知》。
(2)落实全覆盖检查考核。2020年11月至12月,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分管处(单位)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分管处(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办纪委书记听取全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工作形势,并对各处(单位)党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办党委会专题研究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情分析研判报告。2021年1月,办党委对事务中心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全覆盖的检查考核,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3)建立党员日常学习常态管理机制。每季度下发党支部学习文件清单,督促全体党员用好《学习强国》《党员随身微教育》,推动全办在职在编人员《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实现“全员上线”。同时加大日常督促和检查力度,在党建会议上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4)加强建章立制工作。2020年5月巡察以来,共起草印发党建党廉等规章制度49项,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
(5)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2020年11月,办纪委书记针对巡察反馈的“基层党支部一把手监督合力未形成”问题与12名党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党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落实好“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发挥好头雁作用,抓好经常性教育提醒,发挥好组织功能,既要把业务工作干好,更要把党风廉政抓实。
(6)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网络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7)全力推进审计和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建立重点问题整改督办机制,明确时间进度,明确工作要求,督促业务处室确保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检查21个问题中19个整改完成,内部巡查发现问题26个有19个整改完成,其中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整改租金追缴等重、难点问题正在抓紧进行整改。
(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出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将党员领导干部在微信、QQ、微博、网站论坛、图书、报刊等信息网络平台公开发表言论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6.关于监督执纪轻拿轻放问题的整改。
(1)2020年8月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落实监督执纪的主体,配齐配强纪检干部。
(2)加强办纪委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办纪委工作制度,制定办纪委《工作规则》等5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纪检工作规范性、有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安排纪检干部、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跟案学习等方式,提高发现、核查和处理问题线索的能力。
(3)组织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逐一排查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岗位,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畅通信访举报途径,严查信访举报问题。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来信地址,强化监督执纪效力。严查信访举报问题,全面督促问题整改。针对信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业务处室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5)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核查和责任追究力度。2020年8月以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进行谈话提醒21人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59人次。对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开展“回头看”,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2020年12月,再次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党风廉政相关文件规定的传达学习,确保人人准确掌握“红线”要求,严守规定。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发展党员工作指引》《发展党员程序》《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指引》等制度,全面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
(2)督促各处、中心党支部开展换届及委员补选工作,8个党支部均按要求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3个党支部完成设置支委会和增补委员工作。
(3)加快推进事务中心领导班子配备工作,2020年10月事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和支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顺利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4)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监督。组织办各党支部开展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交叉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改进。指导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
(5)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落实年度新招录公务员工作,制定干部挂职计划,干部年龄老化的现象得到缓解。
(6)印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选人用人中征求干部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意见的工作程序》,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落实 “书面征求本单位纪检部门意见”的要求。
(7)印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请休假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关于原下属单位2016-2018年节日慰问超额发放、职工运动会超额设置奖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同时加强对相关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2)修订印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各类用车情况。明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性租用车辆需按照政府租车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并已按政府采购规定采购一家租车公司,签订临时租用车辆合同,并作为长效机制予以执行落实。
(三)执行规定有落差,廉政风险比较突出方面
9.关于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
(1)2020年12月22日邀请市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办内及两家住房租赁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招标工作专题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就如何合法合规招标、合理设置条款进行教育警示培训,引导公司完善招标管理制度,加强招标文件审核,规范设置招标条款,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开、合法合规。加强与招标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保障房项目招标情况,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2)两家住房租赁公司已建立相关招标管理制度,于2020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招标管理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10.关于工程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1)组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梳理建立已完工项目工程变更报批台账。督促公司制定和完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时限,按计划推进变更报批工作。
(2)加快推进已完工项目结算工作。组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制定《加快清理保障性住房项目结算工作方案》,完成合同结算台账梳理工作。多次组织结算工作专题会议,督促公司加快推进各项目结算进度,共发催结算函150余份。
(3)组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完成应付未付款项梳理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市政府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及时完善手续,支付工程结算资金。
11.关于违规滞缴租金问题的整改。
(1)公租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已缴财政。
(2)2021年公租房租金收入列入财政部门预算,已完成2019年、2020年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成本核定,正在研究今后运营管理成本费用控制标准。
三、加强政治引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办党委将继续坚持锲而不舍,真抓实干,真正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整改、抓提升,全程督办、全力推进中长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为推动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牢,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都落到实处。对尚未完成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特别是对住房保障领域的复杂问题和难啃的硬骨头,持续整改,攻坚克难。把抓好党建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办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认真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对集中整改阶段,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的作用;对需要长效推进的整改项目,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在深入推进中长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重点领域的工作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真正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清正廉洁、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住房保障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