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结合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的情况,市国土规划委制定了《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代章)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