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园:
为落实《关于开展向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试点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34号),现就在张江高新区各分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三项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园管理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市科委关于该三项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实施细则(沪科〔2014〕170、171、172号)中的要求,就需要申请的审批权限认真填写申报表。
二、分园可在张江示范区门户网-行政审批权下放试点专栏下载本通知附件的电子版。分园填写申报表时,应就有关内容与区(县)科委进行沟通。在填妥后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委联系人。
三、我委将会同市科委对申请试点的分园承接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由有关认定办公室确认试点并办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手续。
四、我委将会同市科委对试点分园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具体事宜将另行告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行政审批权下放张江高新区分园试点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电子版)
2.行政审批权下放张江高新区分园试点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电子版)
3.行政审批权下放张江高新区分园试点申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电子版)
附件下载地址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13日
联系人:胡伟家;68795959-6019,18964098065
邮箱:hwj@stcsm.gov.cn;地址: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34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