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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8)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贵州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9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贵州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浙卫办发函[2018]43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3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提升贵州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结合近期浙黔联合开展的医疗卫生对口帮扶中期考核评估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团队建设
  支援医疗卫生单位在前期帮扶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支援医院要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向受援医院派驻管理和技术团队,加强受援医院制度建设和科室内部管理。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每年向受援医院派驻至少5名高年资中级职称以上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组成的团队(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进行驻点帮扶,且在受援医院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其中1名担任院长或者副院长。同时每年免费接收受援医院10名左右管理和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进行挂职锻炼和业务进修学习。急救、血液、疾控等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当地实际需求,派驻相应的管理和业务团队进行帮扶。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支援医院要与受援医院建立远程会诊、远程教育网络系统。支援医院积极提供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受援医院管理和医疗技术水平。双方应加强远程系统日常维护管理,不断提高远程医疗系统使用效率,远程会诊例数大于100例/年。
  三、加强资源统筹整合
  受援医院在接受多个支援医院帮扶时,要指导受援医院做好资源统筹,聚焦医疗服务短板,细化年度帮扶计划,实现精准帮扶。派驻专家应结合业务专长,在受援医院或区域内开展技术培训、学术讲座、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帮扶工作,提高专家帮扶效率。
  四、加强学会协会合作交流
  省市各级各类学会、协会要积极与贵州省学会、协会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信息化建设、新技术新项目等方面的学术交流,发挥学会、协会的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受援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加强薄弱环节建设
  针对受援医院技术、人才等薄弱环节,支援医院应重点加强受援贫困县县域近三年外转率排名前5-10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帮助受援医院每年开展至少1项新技术、新项目。支援医院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受援医院医务人员来浙进修、提高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等,加快“本地化"医学人才的培养进度,解决当地医务人员严重短缺的问题。
  六、加强督查考核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支援医院要完善对口帮扶工作考核机制,卫生行政部门重点加强人员派驻时间、远程医疗服务、重点专科建设等指标考核。支援医院制订派驻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七、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支援医院要及时收集对口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优秀事迹等,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增强医务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各地要加大对口帮扶工作经验总结和推广,营造良好的对口帮扶工作氛围。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