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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5)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04-14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及我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市于20151130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方便当事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试行)》,自20151130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