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京建发〔2020〕121号
根据本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情况,从5月18日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复议接待室恢复接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5月18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2:00—5:2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业务范围
1.接待当事人有关行政复议问题的咨询;
2.接收申请人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经案件承办人预约的现场阅卷、谈话、送达法律文书等业务。
三、注意事项
1.加强健康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进入接待场所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状态应显示“未见异常”。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不得进入接待场所。
2.避免人群聚集。同一事项涉及的当事人较多的,请推选1-5名代表人进入接待场所,其他人员不进入。接待结束后所有人员及时有序离开,不得在接待场所及周边逗留。必要时民警或接待场所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
3.自觉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自觉接受防疫和安全检查;遵守接待场所秩序,遵守限流等防控措施,按照顺序耐心等候接待,避免大声喧哗和不必要的走动;遵守接待时间安排,上午11时50分和下午17时20分请离开接待室,支持配合工作人员对接待场所进行通风和消毒等防疫措施。
四、其他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电话方式咨询和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5101室;邮编:101160;收件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复议接待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