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印发时间: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京老旧办发〔2020〕1号
各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见附件)予以确认。请各区按照如下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严格落实《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抓好实施过程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20年第一批确认项目和2018、2019年已确认尚未进场施工项目,要确保在改造工程进场前完成业委会或物管会的组建工作,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其他已确认在施或完工项目,要抓紧推进业委会或物管会组建工作。
二、各区按照“双纳入”工作机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双纳入”即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批准的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北京市各区项目清单;含有央属产权房屋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居民同意实施并经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批复后纳入中央国家机关项目清单,按照相关政策措施相互支持,一并推进。
三、对2000年以前建成老旧小区开展摸底调查,在现有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信息系统数据库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在广泛开展群众工作基础上,形成整治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储备。
四、对已列入综合整治范围的1980年以后建成房屋实施拆除重建改造的,原则上不享受市区两级资金补助政策,对其中无责任主体项目的资金补助政策,需提交市联席会审议。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整治).pdf
2.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配网改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