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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20)关于印发《河北省星级公园评定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06-2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省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水平,对照国家、省有关标准,我厅对《河北省星级公园划分与评定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河北省星级公园评定办法》《河北省星级公园评定标准》《河北省星级游园评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河北省星级公园划分与评定标准》(冀建城〔2012〕286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7日


  河北省星级公园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发挥星级公园示范作用,提升公园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绿色休闲空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城镇范围内已建成且正式开放2年以上的城市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公园绿地),可依据本办法申报星级公园。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星级公园评定的组织、命名和监管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申报(复查)组织、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二章 星级划分和标识

  第四条 星级公园划分为五个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公园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水平越高。

  第五条 星级用五角星表示,五角星数量对应相应星级。星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等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规定。

  第三章 申报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 公园面积在2公顷以上,游园面积在0.2公顷以上,绿地率达到65%以上,可申报星级公园;申报五星级公园面积需达到5公顷以上。

  第七条 无侵占绿地、擅自改变绿地性质、未经批准砍伐树木现象,无移植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现象,不存在私人会所等违规经营问题。

  第八条 应设专门管理机构,有效行使管理职能,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第九条 安全管理到位,各项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定期安全巡查、检查机制,无安全隐患。

  第十条 申报五星级公园,须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划定为永久性绿地,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材料

  第十一条 公园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评后,推荐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河北省星级公园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对照《河北省星级公园评定标准》的自评打分情况一份;

  (二)基本建设管理情况及相关制度;

  (三)规划图或平面设计图、导览图,实景效果照片(体现公园全貌、文化特色、景观要素、配套设施等,不少于10张);

  (四)申报五星级公园需提供5分钟以内的技术报告片,全面客观反映申报公园景观风貌、管理现状等。

  第五章 评定和复查

  第十三条 按照由低星级向高星级逐级晋升的原则进行评定。首次申报的可命名为一星级至三星级,三星级以后逐级申报评定晋级。历史名园或有重大影响的公园可越级评定。

  第十四条 一、二星级公园的评定工作由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三、四、五星级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符合《河北省星级公园评定标准》《河北省星级游园评定标准》要求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评、打分,经综合评议后,向社会公布命名。

  第十六条 命名的星级公园每4年组织一次复查。复查方式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组织自查,自查合格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复查(抽查)。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6个月,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称号或降低星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星级公园申报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定资格或撤销命名。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河北省星级公园评定标准

  本标准内容共分5类31项,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五星级公园,80至89分的为四星级公园,70至79分的为三星级公园,65至69分的为二星级公园,60至64分的为一星级公园。

  五星级公园应基本满足(五)、(二十五)、(二十八);四星级公园应基本满足(七)、(十一)、(十七)。

  一、规划建设(33分)

  (一)有完整的规划设计图纸或重新测绘的现状图等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及审批手续齐全;划定绿线范围,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4分)

  (二)空间结构设计、功能区域布局合理,充分利用原地形地貌,合理安排地形、水体、场地等要素,体现节约型园林理念。(4分)

  (三)种植设计符合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要求,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各区域风格相协调;植物配置科学、协调,群落层次丰富、色彩多样化。(4分)

  (四)建筑与其他设施的设计符合景观和使用功能要求,园路和铺装场地设计合理、符合功能要求,合理设置无障碍设施,与总体风格协调。(3分)

  (五)体现海绵城市理念,合理布局下凹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花园等,实现雨水自然蓄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以自然地形为主,坚持生态化水体驳岸或护坡、坡度适中合理。(3分)

  (六)合理设置各类园林建筑、园椅、园灯、垃圾箱、遮阴、防风避雨、防雷电、监控等设施;景观小品和雕塑题材、形式、材料、体量与环境相协调,充分表达地域文化特色。(3分)

  (七)园内公共厕所设置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要求,服务半径不超过250米;根据公园规模建有满足需要的管理用房、游客服务中心。(3分)

  (八)按照《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2006),设置导游图牌、指引标识牌等,在公园入口处需设置公园简介牌、导览图、平面图等。(3分)

  (九)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划定应急避难区域,避险空间满足《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要求;规范设置应急供电、供水、通讯、消防、防疫等设施。(3分)

  (十)按照《林荫化停车场绿化标准》(DB13(J)/T131—2018),设计配套停放机动车区域。(3分)

  二、绿地管护(17分)

  (十一)有专业养护队伍,执行园林绿地一级养护管理标准,按照《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足额保障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经费。(4分)

  (十二)无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病虫害、地被植物斑秃等现象,推行智能灌溉、植物生长势监测等植物养护技术;保持绿地整洁、美观,各种设施完好。(4分)

  (十三)植物修剪符合美学和植物生物学特性;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并及时补植、修剪;种植过密、不利于生长的植物要及时调整。(3分)

  (十四)做好植物病虫害防治,因地制宜采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防治措施。(3分)

  (十五)定期对园林水体进行疏浚、清淤、保洁,消除黑臭水体,无杂草、漂浮物等,保持水体清洁。(3分)

  三、园容卫生(13分)

  (十六)公园环境整洁,无小广告、墙壁刻画、涂字,无污垢、污水、污物,无乱堆放、随意摆摊设点现象。(4分)

  (十七)厕所卫生符合《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DB13(J)/T87—2018)的要求,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设施运行正常。(3分)

  (十八)环卫工具、设备整洁、齐全;实行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垃圾日产日清。(3分)

  (十九)绿地养护、设施维修时采取降尘等措施,完成作业后,及时将现场周围清理干净。(3分)

  四、运营管理(18分)

  (二十)管理机制健全,工作记录详实,管理人员配备合理,管理制度完善;工作人员形象良好、认真负责、文明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在醒目处公布监督电话,并明确服务时间;绿地管养、卫生、安全、服务业务培训制度完善。(3分)

  (二十一)设置便民服务点,配备急救箱、轮椅、雨伞、手机充电等设施及相关用具;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服务,能为特殊人群(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便利服务。(3分)

  (二十二)车辆管理到位,出入口停车规范有序,严禁无关车辆进入;保持安静的游览环境,噪声不超过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3分)

  (二十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确保公园公益属性。(3分)

  (二十四)景观保护措施明确、有效;文物古迹、字画、古树名木保存完好并建档记录在册,对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已建成景观保护良好,无随意更改,无乱搭建、乱堆放、乱贴挂现象;服务设施外观完好、功能齐全、构件完整无损。(3分)

  (二十五)组织举办宣传、演出、咨询、展览公众活动,内容健康文明,能体现公园特色,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科普活动,采用二维码植物标牌等智能方式介绍植物名称、观赏特性、生物学特性等,推行人脸识别、智慧导览等新技术。(3分)

  五、安全秩序(19分)

  (二十六)消防、防疫、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定期进行检测;假山、雕塑、灯杆、标示牌、亭台楼阁等设施稳固,无安全隐患。(3分)

  (二十七)在明显位置公示安全须知,危险场所、作业区域、园林水域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水上活动项目必须配备救生船和救生员。(3分)

  (二十八)采用视频监控、GPS定位等手段加强管理,监测高峰期游客数量,严防人员密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4分)

  (二十九)举办大型活动,应制定大型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落实责任,保证活动安全。(3分)

  (三十)认真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3分)

  (三十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3分)


  河北省星级游园评定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分4类共14项,满分为100分。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河北省五星级游园,80至89分的为四星级,70至79分的为三星级,65至69分的为二星级,60至64分的为一星级。

  一、规划建设(26分)

  (一)充分利用原地形地貌、原有植被,优先选用乡土植物,植物配置科学、协调,群落层次丰富、色彩多样化,体现节约型园林理念。(8分)

  (二)园林雕塑和小品题材、形式、材料和体量与所处环境相协调,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园路、铺装场地、无障碍设施设计合理、符合功能要求。(6分)

  (三)结合场地条件,建设透水铺装场地、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等海绵型绿地,注重低碳环保材料的应用。(6分)

  (四)合理设置各类园林建筑、园椅、园灯、垃圾箱等。(6分)

  二、绿地管护(36分)

  (五)实施专业化养护管理,保障养护管理经费。(8分)

  (六)无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病虫害等现象,地被植物无斑秃;保持绿地整洁、美观,各种绿地设施完好,植物上无悬挂杂物现象。(8分)

  (七)植物修剪符合美学和植物生物学特性;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并及时补植、修剪;种植过密、不利于生长的植物要及时调整。(8分)

  (八)做好植物病虫害防治,并及时采取防寒、防高温、排涝等措施,提高植物成活率和保存率。(6分)

  (九)定期对园林水体进行清淤、保洁,无杂草、漂浮物等,保持水体清洁,达到景观用水标准。(6分)

  三、园容卫生(24分)

  (十)游园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小广告、墙壁刻画、涂字,无污垢、污水、污物,无乱堆放、随意摆摊设点现象。(8分)

  (十一)环卫工具齐全,及时清扫垃圾,实现日产日清。(8分)

  (十二)园容园貌整洁,道路平坦通畅,硬化铺装、护栏、园灯、园椅、垃圾箱等无缺损。(8分)

  四、安全秩序(14分)

  (十三)在明显位置公示安全须知,在危险场所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8分)

  (十四)应及时加固树木,并保持雕塑、灯杆、标示牌等设施稳固,避免砸伤游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