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土房地权(2014)148号 有农业的区、县国土分局,有农业的区、县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统一调查、测绘标准及工作程序,现将《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