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蔓延(urban sprawl)是二十世纪发达国家城市发展过程中继城市化、郊区化后出现的重大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用地持续无序、低密度地向外扩张。由于城市蔓延会导致城市面积超出社会所需的合理水平,因此会带来一系列诸如环境污染、交通拥挤、通勤距离和时间增加等城市病问题(Brueckner,2000),从长远看也会影响国家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城市蔓延与城市化进程是密切联系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速度比世界平均速度快2.14% ,到2015年城市化率已达56.1%,这种快速城市化进程也使我国许多城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城市蔓延现象(王家庭和赵丽,2013)。城市蔓延问题在近年来也逐渐引起国家的重视,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特大城市要加强边界划定与管控,在具体政策操作层面,我国已于2014年在全国14个城市开展了划定城市增长边界(Urban Growth Boundary)的试点工作。未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如何抑制与治理城市蔓延问题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而这需要对我国城市蔓延的驱动因素有一个相对全面的了解,这也是我们的主要研究目的。
一般而言,城市蔓延的驱动因素可归结为经济、政府与社会三方面。从国内现有研究来看,受我国经济体制特点以及经济转型期间特殊国情的影响,我国城市蔓延驱动因素的主要作用机制与发达国家存在差异,现有研究表明,市场因素和政府因素是影响我国城市蔓延的两大主导因素。
一方面,我国城市蔓延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受市场因素的影响也更强烈。丁成日(2005)认为土地开发成本是影响城市“摊大饼”式发展的首要因素,而土地开发成本又与交通可达性相关。陈建华(2009)在对长三角地区的城市蔓延问题进行分析时指出,我国二元经济增长模式是城市蔓延的内在驱动力。孙萍等(2011)认为城市蔓延的产生可由个体区位选择的郊区化来解释,包括市民对对优良居住环境的选择,以及开发商对低成本开发区域的选择;但同时,政府错误的决策导向也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城市蔓延。张帆(2012)对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实证研究表明,城市化率、城市规模、交通通达性是城市蔓延的影响因素。李效顺等(2012)基于华东地区典型城市的研究表明经济发展与城市蔓延存在Logistic曲线关系。薛文玲(2013)对城市蔓延的驱动因素分为主观与客观方面论述,主观影响因素主要是居民价值观念转变;客观影响因素包括市场机制的作用、交通系统逐步完善以及政府决策与行为导向。
另一方面,我国城市蔓延受政府因素的影响要更为直接。首先,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的供给受到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限制,其审批由政府严格控制;其次,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情况下,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地方政府垄断,因此地方政府无论对于土地供给的数量还是价格都有较强的控制权,这是与发达国家最大的不同。冯科(2010)认为我国城市蔓延机制的制度导向包括行政区划调整、征地制度缺陷以及工业用地布局等方面的内涵。刘红(2011)认为我国的城市蔓延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现有土地征收和土地出让制度导致了土地发展权和涨价权“归公”的局面,为地方政府用地扩张冲动提供了现实动机。汪军(2012)通过我国人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数据的变化分析了《城市用地分为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0版)对我国城市蔓延的约束效力,指出各级政府在土地问题上的博弈导致了该标准的失效。郭志勇和顾乃华(2013)在对我国财政体制、城市土地管理体制变迁的分析中指出,地方政府在以经济增长为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下,倾向于从土地增量中获得大量财政收入和GDP的发展机会,放大土地在经济增长上的功能,并热衷于“摊大饼”式的城市化扩张模式。范建红和蔡克光(2014)认为在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行政划拨和有偿出让并存的土地使用制度下,地方政府以土地为目标的逐利动机直接促成了城市建成区的蔓延失控。
因此,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我们基于市场与政府两个维度,对我国城市蔓延的驱动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首先构建了一个城市土地市场的局部均衡模型,对城市蔓延的驱动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据此得到了城市蔓延驱动因素方程。进一步地,利用2000-2014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面板数据对我国城市蔓延驱动因素方程进行了估计,研究表明:
第一,从全国层面来看,人均工矿仓储用地水平、人均小汽车数量和人均道路面积的提高显著地驱动了城市蔓延,而土地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则显著抑制了城市蔓延;而人均可支配收入、土地征收成本和人均公交车数量变量的影响则不显著。
第二,从金融危机前后的不同时期来看,与全国层面的回归结果相比,人均小汽车数量与土地市场化水平对城市蔓延的影响在金融危机后才变显著。
第三,从东中西不同区域来看,与全国层面的回归结果相比,人均小汽车数量与土地市场化水平只在中部地区是显著的,而人均道路面积只在东部与西部是显著的。
在此基础上,我们利用夏普里值分解方法分解了不同因素对我国城市蔓延贡献度,结果显示:(1)在全国层面上我国城市蔓延的类型属于“市场与政府双驱动型”,其主导驱动因素分别为人均道路面积与人均工矿仓储用地水平。(2)金融危机前与金融危机后的城市蔓延类型都属于“市场与政府双驱动型”,相应的主导驱动因素也为人均道路面积与人均工矿仓储用地水平。(3)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城市蔓延模式都为“政府主导驱动型”,其中东部地区的主导驱动因素为人均道路面积与人均工矿仓储用地水平,而西部地区的主导驱动因素为人均道路面积;中部地区的城市蔓延模式为“市场主导驱动型”,其主导驱动因素为人均工矿仓储用地水平与人均小汽车数量。
根据上述研究结果,为了有效抑制和治理城市蔓延,促进新时代我国城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提高城市道路设施的利用率,构建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协调发展的城市交通体系。我们研究表明,在所有影响城市蔓延的因素中,人均道路面积对城市蔓延的贡献度最大,这意味着我国城市在道路建设上存在过度投资的问题,因此提高我国城市道路的利用率是控制我国城市蔓延的首要措施。另一方面,从不同通勤方式来看,公共交通(公交车)对城市蔓延的影响是不显著的,而私人交通工具中的小汽车则显著地导致了城市蔓延,因此对于控制城市蔓延而言,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合理控制小汽车的数量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是加强对工矿仓储用地的管理,提高工矿仓储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工矿仓储用地是导致城市蔓延的主要市场因素,我国目前在工矿仓储用地的管理上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执行不严格,现实中地方政府经常利用开发区等优惠政策突破土地利用规划的限制,这很容易造成土地资源的低效率使用;二是工矿仓储用地经常被地方政府作为招商引资的工具,从而导致了大量低地价的出现,较低的土地使用成本也加剧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严格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对于加强工矿仓储用地管理、提高工矿仓储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具有关键作用。
三是提高土地市场化水平,发挥市场机制对城市蔓延的抑制作用。我们研究表明,土地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显著抑制了我国的城市蔓延,发挥土地市场化对城市蔓延的抑制作用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进一步提高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的市场化水平,提高“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所占的比重,特别是对于市场化进程最慢的工业用地市场而言,应进一步加速推动其市场化水平。其次,严格依法执行土地征收,完善土地征收的相关法规政策,对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手段等进一步细化,实现被征收土地的合理定价。
四是建立基于不同区域的城市蔓延“精准”抑制与治理体系。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尽管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蔓延模式属于“市场与政府双驱动型”,但不同区域城市的蔓延模式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必须根据不同区域城市蔓延的具体模式来选择相应的抑制与治理手段。具体而言,对于“政府主导驱动型”城市蔓延的区域而言,其重点在于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规划;对于“市场主导驱动型”城市蔓延的区域而言,其重点在于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从而实现对不同区域城市蔓延的“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