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管理局:
你局《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关于大兴、前进、前锋、七星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建垦局呈〔2016〕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局部调整大兴、前进、前锋、七星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见。
二、你局要责成调整规划的农场按照规划调整方案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规划调整后全局建设用地指标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你局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用途利用土地,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