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浦东新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浦东新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新区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转型升级,推动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商商贸发【2009】540号)、《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制订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发展意义,进一步发挥新兴战略产业促进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作用
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现代流通方式。以“商业模式创新+技术集成创新”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具有交叉、边缘、前沿特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提高流通效率,实现区域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的集聚和协同,有利于提升传统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的信息化程度,推动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功能区建设。
二、以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区为目标,加快形成电子商务产业和创新集群
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平台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现代化为主要手段,加快电子商务应用推广进程。扶持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网上市场,培育一批管理运营规范、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化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及平台,扶持一批影响力和凝聚力较强的网上商城(超市),探索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探索电子商务带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培育和扩大网上消费群体。到“十二五”期末,引进和培育若干家千亿级交易额和十几家百亿级交易额、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推进电子商务供应链协同、电子支付体系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大宗交易等创新业态发展,力争使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6000亿元。形成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链和创新集群,把浦东新区建设成为以和谐和创新为特色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区,建设成为国家电子商务综合创新实践区。
三、培育发展物流、支付、技术三大体系,提供电子商务发展强有力支撑
培育发展供应链服务体系,建立全过程电子商务物流增值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方便、迅捷的个性化服务。抓住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契机,利用先进的IT技术打造完善的电子支付体系,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安全、便捷的综合电子支付服务,提高资金的运转效率,构建丰富完整的金融生态体系。依托互联网、宽带、软件等相关信息技术,发挥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技术溢出效应,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诚信、安全认证、网上仲裁、市场指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建立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电子商务企业,2013年12月31日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符合条件的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开发人员现金奖励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探索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税收征管措施创新。
研究制订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内容和实施细则。对新设立的电子商务企业,以及认定为示范企业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贡献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五、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通过整合和新增相结合,安排相当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大宗商品及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品牌培育;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奖励;电子支付、安全认证、信用服务、物流信息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电子商务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新区明确的电子商务发展基地建设;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融资担保补贴、贴息;电子商务人才扶持和奖励等。
六、推进基地及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引导工作
保障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及新区明确的电子商务创新基地(电子商务港)用房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建立电子商务基地发展激励机制,支持基地安排资金用于招商、房租及公共服务、建设补贴,促进电子商务基地的建设。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围绕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积极打造云计算等公共数据服务平台。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请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经认定的大宗商品及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按经核定的平台对外服务累计金额给予补贴。
鼓励新区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新区的企业使用经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每年按经核定的使用平台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七、加大融资服务支持力度,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
通过贷款贴息、项目扶持、风险代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电子商务发展。新区创业引导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资金投资电子商务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贷款(结算)担保。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引导、服务和资助力度。优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鼓励金融业务创新,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扶持优先考虑电子商务企业。
八、加大人才扶持力度,构筑电子商务人才高地
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根据贡献给予资助奖励,支持领军人才创办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领军人物、企业高管、创新人才优先解决上海户籍,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入园提供方便。
电子商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根据其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用于培训、教育等方面扶持。
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导和支持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用补贴。
实施“安居工程”。新区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租赁方式提供不同标准的人才公寓,并为入住人才公寓的人员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
九、促进行业能级提升,推动设立国家级电子商务联盟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起设立行业自律组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开展发展研究、宣传推介、决策咨询、信用评估、投诉调解、人才培养及交流等服务工作。
鼓励和支持在新区举办全国性、国际性电子商务峰会、论坛,促进国际国内交流,提升浦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对非盈利性行业中介机构及协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十、建立联动推进机制,营造适应新型商务模式发展的政府管理服务环境
新区建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商务委牵头,经信委、科委、发改委、财政局、人保局、金融局、工商分局、税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协作、联动推进,共同探索推进适应新型商务模式发展的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发挥浦东先行先试的综改优势,促进新区电子商务企业突破业务准入瓶颈,形成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