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创意产业园区布局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三日
浦东新区创意产业园区布局规划纲要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创意产业,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依据浦东新一轮发展规划及总体部署,结合新区实际,编制浦东新区创意产业园区布局规划纲要。
一、载体选址和空间布局
(一)载体选址。根据创意企业集聚需求及产业链集群效应,利用已经或即将面临产能淘汰的旧厂房、旧仓库、旧码头等工业存量资源,结合工业遗产保护,作为培育和发展创意产业的空间载体。经普查和评估,选择20块用地(旧厂房、公共绿地、街区、办公楼宇等,附表一)作为创意产业项目规划载体(当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科教、商办、居住、绿地配属公建、对外交通和农用),其中包括已授牌认定为“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张江创意大厦、张家浜创意街、车博汇的3家选址,及由都市型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东星创业创意园(附图一)。
(二)空间类型。按创意产业空间集聚特质和效益的不同,其空间载体划分为两类:一类为园区,即空间规模小、有单个产权主体和边界的最基本产业集聚空间。结合项目选址和区域定位,首批规划10个重点园区建设项目。另一类为片区,即占地连续成片或含园区,能够提升集聚规模和效益的空间组合。由北向南,拟定民生港、南洋泾、张江核心区、恒大路、三林老街、极地国内基地等6大片区(附图二)。其中,三林老街和民生港为首批推动的重点片区规划项目。片区规划旨在通过对更广阔开敞空间的保护性开发,构造优美的街区环境、完善的配套和服务,建设多业态混合和多功能复合的创意产业集聚空间。
(三)布局模式。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确定主题聚焦、错位布局、疏密相间的适度集聚布局模式。
一是考量载体选址的区位选择性、发展混合性、特征创新性要求,进行“三个集中”布局,即设计策划类和经典艺术类分别向空间成本较低和文化场馆区间集中,文化科技类向旗舰级企业集群所在产业配套程度较高的区域集中,高端的时尚消费、影视传媒向商业化程度最高的中心城区地标性区段集中。
二是根据世博园区周边区域定位,会展服务、民俗旅游等创意产业项目在世博服务区集中配置,提升三林区域的特殊配套功能。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集中力量、有序推进”的开发建设原则,既要全面发展、综合布局,着力夯实微观基础,又要集中力量规划建设能体现浦东特色和水平的重大亮点项目。
(四)规划目标。改善和优化城市规划的空间结构,多样化塑造浦东城区的建筑风貌,拓展和提升服务经济的产业功能。通过建设创意产业园区,激活工业存量资源;通过规划片区型集聚载体,为创意产业发展预留空间。
二、总体定位、重点领域和首批重点项目
(一)总体定位。培育艺术创意产业,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壮大创意内容产业,拉动文化服务贸易;发展创意设计和策划服务,提升传统产业能级;改善城市空间品质,创造宜人环境。
(二)重点领域。根据产业发展的条件和定位,确定数字化创意内容产业、设计制作业、策划服务业和文化艺术产业为四大重点领域。
1、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和以版权经营为特征的内容创作与生产(网游、动漫、影视后期制作、基于网络的多媒体内容定制服务、数字出版等)。
2、以创意设计引领的生产性服务(高技术民用开发、软件应用设计、工业造型等设计,日用消费品艺术设计,展台展厅设计,包装纸制品、展架、游戏品设计,服装、珠宝设计,品牌设计,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设计制作,环境艺术与家居设计等)。
3、以创意策划引领的社会服务与生活服务(社会经济金融、科技中介、知识产权服务,广告艺术创作、商业策划、会展商务,农事休闲旅游服务、休闲产品开发,创意培训,创意餐饮制作、艺术生活设计,节庆活动策划、文化遗产开发、艺术展馆展示等)。
4、以经典艺术、时尚艺术引领的文化艺术创作与经营(各类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各类时尚艺术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与开发经营,艺术品展示与交易,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经营)。
(三)重点项目(10+3),①-⑩为园区项目+I-III为片区项目(附表二、附图三)。
1、围绕扩大创意内容产业规模,培育数字出版和基于网络的内容定制产业,拉动版权贸易和服务外包,在已建张江创意大厦集聚区(园区)基础上,重点建设①张江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②张江动漫谷(选址待定)、③上海国际(外高桥)文化服务贸易平台等3个园区,着力打造数字化内容产业板块。
2、围绕集聚设计人才,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能级,延长产业链,以创意设计带动传统产业,重点建设④张家浜创意街、⑤界龙工业与消费品设计中心、⑥金桥创意服务园;以标准化创意制作和集聚展示提升扩大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市场化能级,建设⑦蓝天绿地创意园(暂定名),以上4个园区精心打造设计制作板块。
3、围绕配套世博、强化会展服务功能,先期建设以时尚服装展示发布、会展策划、会议信息化服务为主题的⑧时尚会馆、⑨恒大创意园;围绕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升孙桥现代农业、设施农业服务功能和品牌效应,推动农业旅游,建设⑩孙桥农业体验创意园,合力打造以时尚策划、会议服务、旅游会展为主导及配套世博会的策划服务板块。
4、围绕提升文化引力,树立上海文化创意地标形象,规划建设两大片区:一是着力保护黄浦江沿岸历史建筑遗产和码头产业文化轨迹,引进国际时尚、奢侈品、艺术、工业等领域著名品牌的投资商,高起点规划筹建世界级中西艺术和影视互动中心——I民生港片区内的浦东湾项目。二是大力发展地域民俗特色的文化旅游和促进民间艺术展示交流,完善世博园服务区内特殊配套功能,在三林老街重点规划集原创艺术设计、健康服务、艺术教育、创意住宅、时尚生活、度假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地标性II三林老街创意城镇片区项目。以上两项整体打造体现浦东水平的文化艺术板块。
5、围绕极地的核心品牌概念和独特资源,集聚一批以极地系列高技术应用开发为主的孵化型研发机构和以极地品牌的内涵为支撑的科普制作、商旅活动策划机构,建设集研发、策划为一体的III上海国际极地城片区综合创意板块。
三、扶持政策
培育创意产业发展,新区政府在空间开发、工程建设、财政补贴、市场推广、政府采购、教育培训、人才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并设立跨部门工作机构,实施规划协调和政策指导,通过中介组织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其宗旨是鼓励低成本开发创意空间,促进创意机构和人才快速集聚;其具体内容包括:
(一)土地利用
支持列为新区创意产业规划选址载体的工业用地产权单位,按“三个不变”原则继续利用存量房屋土地资源。对规划用地性质与土地用途一致的原划拨工业用地,符合存量房补地价条件的,按照“三个不变”原则办理补地价手续;对已收储的选址地块,按照规划批准的用地类型,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对中心城区因故长期闲置的原空转工业用地上的选址项目,本着科学协调各专项规划、统筹兼顾各法定利益主体的宗旨,加快利用存量资源,推动创意产业布局规划落实。
鼓励按本市相关法规保护性开发利用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建设创意产业园区或片区。
(二)工程建设
支持列为新区创意产业重点园区项目的工业存量资源再利用单位,按“三个不变”原则自主或引入社会投资,按照现状用地(工业用地)先行操作,并视发展前景以“现状保留”类型适时调整控规;在严格规范抗震加固等设计施工标准,确保建筑结构承重承载安全和卫生、消防、环保、节能、绿化等质监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创意产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联动机制,依法简化旧厂房实施装饰装修或厂房大修工程的立项、报建流程。
(三)财政补贴
1、普惠适用层面。新区创意产业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在新区“十一五”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财政扶持政策中已有规定的,相应适用于新区规划确定的重点创意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中符合条件各类主体。
2、专项扶持层面。为保持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高效推进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孵化和培育符合新区发展导向的创意类企业和人才,特别安排针对重点创意产业园区项目的财政扶持科目,由新区和相关功能区域按现行财政体制,对申请财政补贴并经核定的创意产业园区开发主体、创意类企业或机构及创意人才,实施财政扶持(细则另定)。
(1)对新引进的、注册在新区重点创意产业园区内的创意孵化型企业或机构,经评估审核后,对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形成的新区地方财力部分,前三年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2)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建设主体在新区重点推进的创意产业园区内进行投资建设,对因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而对旧厂房等存量资源进行装修改造的,经批准可给予其投资总额10%的配套资金支持,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3)对新引进的重点创意企业或机构在新区重点创意产业园区租赁自用办公房并实际经营的,经批准二年内给予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2元的租金补贴,补贴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3、政策聚焦层面。在载体建设方面向重点项目区域聚焦;在产业鼓励方面向重点领域或行业聚焦;在品牌形象方面向产品或服务聚焦。
其它已经或将由市、区财政安排的产业结构调整、导向资金、现代服务业引导、科技发展、中小企业、技改、创业、专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合作、走出去、信息化、品牌、服务外包、节能降耗、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展品保税等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向规划确定的重点园区建设项目中各类创意产业类主体倾斜,并提供便利服务。
对急需引进的重点园区(片区)内创意类企业中设计策划专业人才,在自主创业、创意培训、学术交流、人才奖励等方面加大配套扶持力度。
(四)管理服务
1、按照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允许重点园区建设项目内的配套服务设施(包括公共设施)达到一定规模,但原则上不超过总面积的10%,有特殊配套需求的(时尚消费主题定位及世博会服务区配套功能等),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放宽。
2、按照“主业突出、配套完善、形态新颖、环境优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园区项目的开发主体和入驻企业或机构经认定达标后,可享受新区相关政策;同时,经新区推荐并经市创意中心评估认定后,可获得“上海市创意产业集聚区”授牌。
四、推进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措施
建立由区政府有关领导为总召集人,新区经委、文广电视局牵头,新区发展改革委、建设交通委、科委、财政局、工商分局、环保市容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和陆家嘴、三林、张江等功能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浦东新区创意产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创意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新区经委),由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主要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制订新区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相关事宜,整合拓展国内外资源和市场,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优化服务环境。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新区创意产业园区重点项目预审评估流程,形成预审工作机制。对项目开发主体资质、主导产业定位、创意资源基础、方案设计要求(生态环境重塑、绿化设计利用、节能系统安排、建筑形态创意、功能结构安全)等进行会审评估,以规定和约定的标准要求作为立项批复和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同时,研究制订新区创意产业园区规范管理制度,对配套服务保障、登记注册监控、园区认定授牌、品牌形象推广、专业孵化服务等作出明确规范。
二是制订对创意产业园区开发主体、创意类企业或机构及创意人才的财政扶持实施细则。
三是建立创意产业重点项目预审报批联动工作机制和园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政府服务创新的途径和手段,确保各功能区域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布局、主题、重点和政策开展工作,在立项条件、工程质量、园区管理和产业导向方面,按照既定要求和目标进行引导。
四是加强与国内外、区内外创意产业相关政府部门、学术团体、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的交流和联系,扩大传播效应和社会影响,进一步深化新创意产业经济统计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