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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04-09

渝府发〔2013〕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


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5)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6)

第一节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6)

第二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8)

第二章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9)

第一节发展思路………………………………………(9)

第二节基本原则………………………………………(9)

第三节主要目标………………………………………10)

第三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11)

第一节煤炭行业………………………………………11)

第二节电力行业………………………………………12)

第三节冶金行业………………………………………13)

第四节化工行业………………………………………14)

第五节建材行业………………………………………15)

第六节轻纺食品行业…………………………………16)

第七节汽车及装备行业………………………………18)

第八节电子信息行业…………………………………19)

第九节工业园区………………………………………20)

第四章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20)

第五章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22)

第一节商贸服务和旅游业……………………………22)

第二节物流运输业……………………………………23)

第三节通信服务业……………………………………24)

第六章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24)

第一节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24)

第二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25)

第三节推行绿色消费…………………………………26)

第七章发展循环经济产业………………………………27)

第八章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29)

第一节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29)

第二节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29)

第三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29)

第四节“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示范工程……………30)

第五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示范工程30)

第六节节能示范工程…………………………………31)

第七节节水示范工程…………………………………31)

第八节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31)

第九节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32)

第十节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工程……32)

第九章保障措施…………………………………………33)

第一节健全循环经济法规和标准……………………33)

第二节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体系………………………33)

第三节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35)

第四节加快服务平台建设……………………………35)

第五节强化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35)

第六节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36)


前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重庆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以调整产业结构、突出节能减排、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强化工业环保和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为切入点,全力推进循环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能源资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废弃物产生量将不断增加,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分布《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重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和“十一五”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规划,促进和保障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循环经济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开展第一批市级循环经济试点,23家试点单位实施各类循环经济项目279个,完成投资55亿元,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废弃物利用率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重庆钢铁集团、重庆桂楼实业公司获“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节能降耗工作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9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2011年、2012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为0.953吨标准煤、0.886吨标准煤,同比分别下降3.81%、7.0%,超额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累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下降16%)的65.9%。

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进。截至2012年,全市累计关停小火电25.86万千瓦,淘汰落后铁合金9.3万吨、铅冶炼18.5万吨、水泥1533万吨、平板玻璃455万重量箱、印染3700万米、焦炭243万吨。

循环经济技术创新成效显著。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开发的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及装备、污水处理厂尾水发电技术、餐厨垃圾处理技术、低浓度矿井瓦斯气能源化技术及装置处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经认定,全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企业达430户,余热余压装机95.3万千瓦。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提高

能源产出率

万元/吨标准煤

0.78

0.88

12.8

水资源产出率

元/立方米

77.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133

259

94.7%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2.07

80.4

[8.3]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

万吨

2.5

314

125倍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4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46

58

[12]

秸秆综合利用率

%

16

36

[20]

1“十一五”时期重庆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

注:[]内为累计提高的百分点(下同)。

尽管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发展规模不大、水平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循环经济理念尚未普及,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评价制度有待健全;循环经济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地方立法工作需要加快,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理顺,相关激励政策有待完善。

第二节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举措,也是重庆市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由之路。

破解能源资源刚性约束的要求。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重庆市正处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资源需求增速较快。但重庆市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可持续发展受到能源资源瓶颈的严重制约。

全面实现“十二五”目标的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节能减排指标是重要约束性指标。重庆市作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下,要确保按照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必须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利用由粗放向集约高效循环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循环、低碳。

第二章 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着力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产业体系以及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提高资源产出率,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减量优先与循环利用结合原则。树立循环经济理念,从源头控制资源利用和废弃物产生,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物质量。提倡废旧物资循环回收和资源化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最终排放量。

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结合原则。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等关键技术上实施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避免“只循环不经济”和二次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结合原则。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培育一批示范典型,推动循环经济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改造存量与优化增量结合原则。对现有城市交通、建筑设施和各类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结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新项目的规划和管理,推动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同发展。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鼓励绿色消费,鼓励国有、外资、民营和个人参与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5年,重点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取得突破,循环经济产业快速发展,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0年提高2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初步建成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中长期目标:循环经济管理制度体系、循环经济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基本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循环经济全面推进,产业规模大幅提升,成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循环经济基地。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15年比2010年提高

主要资源产出率

元/吨

8700

10400

20%

能源产出率

万元/万吨

0.88

1.1

25%

水资源产出率

元/立方米

77.6

136

75.3%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

亿元

500

1200

14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4

82

[1.6]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

万吨

314

600

90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45

0.478

6.2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58

75

[17]

秸秆综合利用率

%

36

86

[50]

2“十二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目标

第三章 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第一节 煤炭行业

优化煤炭企业结构。支持市能投集团成为我市煤炭供应主体。按照“资源整合、关小上大、能力置换、联合改造、淘汰落后、优化结构”的方针,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和联合改造,鼓励矿井采用综采综掘、“保水开采”、减沉、采空区充填、煤与瓦斯共采等技术,提高煤炭资源的采出率。鼓励煤炭洗选和配煤,在乡镇推广型煤。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淘汰煤炭落后生产能力。到2015年,原煤入洗率达到60%以上,淘汰落后焦炭生产能力299万吨。

推进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推广低浓度煤层气提纯、采空区煤层气抽采等技术,鼓励松藻、中梁山、天府等矿区煤层气发电或作为民用、工业燃料等。推动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水源。构建煤?电?建材产业链,利用中燃值煤矸石、中煤、煤泥发电,利用低燃值煤矸石制砖、生产路基材料、充填采煤塌陷区等。到201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6%,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73%,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5%。

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开展万盛、北碚等采矿区复垦治理,利用矸石等废弃物进行回填复垦,减少矸石占地;开展采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鼓励区县(自治县)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

第二节 电力行业

加强节能降耗。鼓励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三联供,推动两江燃气公司热电冷三联供、紫光公司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实行“以热定电”。推动市电力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电网节能技术改造,有效降低线损。加大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节能改造力度,降低厂用电率。推动火电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利用。到2015年,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到325克标准煤/千瓦时。

调整优化电源结构。推进神华集团2×100万千瓦、双槐3期2×66万千瓦等大火电机组建设,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支持利用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支持煤层气、煤矸石、垃圾、污泥、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及并网发电,推广分布式能源。到2015年,新增风电、生物质发电装机82万千瓦,淘汰小火电92万千瓦。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粉煤灰生产水泥、制砖、混凝土、烧结陶粒等建材产品,粉煤灰经超细化加工作为造纸、橡胶等的填充材料。推广粉煤灰在市政建设、筑路等工程中的应用。鼓励利用脱硫石膏生产轻质石膏砌块、纸面石膏板、建筑石膏粉、水泥缓凝剂等绿色建材产品。到2015年,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85%,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90%。

第三节 冶金行业

加强节能降耗。大力推广连铸坯热送热装、直接铸造、新型阴极结构铝电解槽、低温高效铝电解、铝液热送等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4.3米以下小机焦、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3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自焙电解槽等落后冶炼加工能力,以及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有重金属污染风险的工艺和设备。支持重庆钢铁集团、西南铝业集团等冶金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到2015年,吨钢综合能耗降到580千克标准煤,铝锭综合交流电耗降到13300千瓦时/吨。淘汰落后铁合金生产能力22万吨、电解铝0.5万吨、铜冶炼0.12万吨、铅冶炼18.5万吨、锌冶炼3.57万吨。

加强资源合理利用。推动焦炉、高炉、转炉副产煤气回收利用和各工序余热余压发电,鼓励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加强废渣综合利用,利用高炉渣生产水泥、高炉矿渣粉生产高性能混凝土掺合料、转炉钢渣生产水泥和冶炼的熔剂、含铁尘泥回用烧结、铝灰生产化工原料及研磨剂等。推动利用焦油、焦炉煤气、粗苯等焦化副产品生产化工产品。推进从冶炼废渣中提取有价组分,从废液中回收镓、钪、镍,从废气中回收铅、锌、铜、锑、铋、硫、磷等。鼓励企业建立内部水循环系统,对废水进行分质串级循环利用。到2015年,钢铁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7%。

鼓励冶金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建立废旧金属回收体系,支持重庆中钢投资集团、重庆交运集团等企业建设废旧金属加工配送基地,推动废旧金属循环利用。支持重庆钢铁集团等企业利用废钢铁炼钢,在钢铁生产过程中消纳铬渣、废塑料等废弃物。

第四节 化工行业

优化产业结构。以炼油石化、天然气化工、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四大产业板块为重点,延伸产业链,发展化工终端产品制造业。调整原料和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和低附加值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单位资源产出强度。到2015年,淘汰落后电石生产能力18万吨,新上项目每立方米天然气产出25元以上。

加强节能降耗。支持建峰化工、中化涪陵化工、江北化肥公司等合成氨生产企业采用先进煤气化、节能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全面推广离子膜法烧碱,全面淘汰石墨阳极隔膜法工艺。支持纯碱生产企业利用蒸汽多级利用、变换气制碱、重碱二次过滤、低碳全卤制碱等新工艺、新技术。到2015年,合成氨综合能耗低于1350千克标准煤/吨,烧碱(离子膜)综合能耗降到330千克标准煤/吨。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新建化工项目同步建设废渣、废水、废气等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备。加强化工磷石膏资源化利用,利用化工磷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硫酸、水泥缓凝剂等。利用电石渣、炉渣及粉煤灰生产轻型加气混凝土砌块、实心砖、装饰地砖、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到201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

第五节 建材行业

优化行业结构。严格控制水泥产能总量,提高高标号水泥及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例,推进水泥及混凝土用量的减量化。重点加快发展节能玻璃、太阳能玻璃、复合多功能墙体材料、木塑复合材料等绿色建材,以及标准化、商品化、集成化建材产品。大力发展日熔化500吨级以上高品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加快淘汰落后水泥、玻璃、烧砖生产线。到2015年,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年产量达到800万立方米,应用比例达到50%。淘汰水泥1600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量箱,关闭主城区砖厂86家。

加强节能降耗。推进窑炉等热工设备节能改造,重点推广炉窑全保温技术、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等。推进水泥粉磨、熟料生产等节能改造。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等窑炉余热梯级利用技术,推进玻璃生产线低温余热发电。到2015年,水泥熟料综合能耗降到112千克标准煤/吨,平板玻璃综合能耗降到15千克标准煤/重量箱,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比例提高到70%以上。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利用矿渣、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废弃物和废旧路面材料等大宗固体废物生产建材。在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堆存量大的江津、合川、开县等区县,鼓励发展废弃物利用掺量高的高档新型建材产品。推动废玻璃、废玻纤、废陶瓷、废复合材料、废碎石及石粉等回收利用并生产建材产品。鼓励水泥窑利用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危险废物、废塑料等废弃物,替代部分原料、燃料,推进水泥行业与相关行业、社会系统的循环链接。

第六节 轻纺食品行业

优化行业结构。围绕居民消费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纺织、造纸、食品生产能力,推动轻纺食品行业转型。纺织行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棉纺织产品和化纤产品,改造提升苎麻纺织业和丝绸加工业。推广纺织印染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大幅度提升纺织印染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造纸行业重点推广无元素氯漂白、氧脱木素等工艺,鼓励生产低白度纸和本色纸等清洁产品。鼓励食品行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建立从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的全产业链,促进各环节有效衔接。推广以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为特征的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到2015年,淘汰落后造纸生产能力37万吨、印染1500万米。

加强节能降耗。纺织行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和空调自动控制技术,优化能源系统,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浆料和清洁型气相导热油,从源头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鼓励利用废聚酯瓶、废旧丙纶等生产高附加值再生纤维,减少原生资源消耗。造纸行业推广低固形物连蒸、低能耗蒸煮、新型高速纸机、纸板机等先进节能工艺设备。食品行业加快推广节能、节水、节粮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生产过程中水和热的循环梯级利用。进一步加强食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到2015年,纸及纸板综合能耗降到530千克标准煤/吨,食品、纺织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比2010年降低16%、20%。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轻纺食品行业废水和废气热能回收利用。纺织行业加强对生产废料、边角料的再利用,鼓励利用废旧纺织品生产建筑保温材料等产品。造纸行业重点提高废纸回收利用率,积极推动新闻纸全部使用再生纸。食品行业重点推进稻壳、米糠、麦胚、麸皮等粮食加工副产物,皮毛、内脏、血液等肉类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利用酒糟、果渣、茶渣等作为生产饲料肥料。加强过期食品、召回食品的无风险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食品工业副产品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第七节 汽车及装备行业

优化产业结构。依托重庆机电集团、重庆四联集团等骨干企业,提高节能型机电产品设计制造水平,大力发展高效等级的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内燃机等节能型机电产品以及智能仪器仪表。积极发展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垃圾发电等节能环保装备。依托长安公司、恒通公司等企业发展新能源轿车、客车以及高附加值轿车,实施汽车塑料化技术研发和推广。按照“整机+配套”的思路,大力发展汽车电子、发动机、变速器、转向器等关键零部件,提高本地化配套率,减少物流运输过程耗能。加快推动现有电镀企业进入集中加工区,对新建电镀及铸造企业严格执行准入管理。

加强节能降耗。狠抓涂装环节节能降耗,加强涂装工艺技术改进,加大涂装工序余热利用力度。大力推广电机变频改造、无功补偿等节能技术,加大锻造、铸造、热处理类企业及车间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单层建筑加大太阳能利用力度。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废旧汽车绿色拆解。推动废钢铁、废铜、废铝、钢屑、铁屑、钢渣等废金属作为冶金原料回收利用。推动机床、内燃机、电机等机电产品以及缸体、齿轮、曲轴箱体等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推动铸造行业废砂再生利用。

第八节 电子信息行业

优化产业结构。以西永微电园、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为核心,以惠普、宏?、华硕、东芝等品牌商和广达、仁宝、富士康、英业达、纬创、和硕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节能型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打印机、服务器、手机等电子产品;以海尔、格力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节能空调、冰箱、洗衣机等节能家电。大力发展研发中心、结算中心,不断提高信息产业的附加值、创新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加强节能降耗。推行绿色信息化设计,通过改进工艺设计,使电子产品功能更加集成化,电子控制元件小型化,提高再生处理效率。电子信息行业大力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电器电子产品无害化设计能力和水平。推广废退锡水回收、蚀刻液金属回收及减排等技术。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积极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拆解,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依法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督促生产者落实责任。

第九节 工业园区

构建循环型产业集群。立足“1+2+4+36”开发区(园区)体系,按照上中下游产业链一体化、水电气热联供一体化、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物流配送服务一体化、生产生活环保生态管理一体化“五个一体化”的要求,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对园区进行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围绕园区特色产业定位,找准短板,“补链”招商,延伸产业链条,引导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入园,促进产业横向纵向耦合,建设“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示范开发区(园区)。

推进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原则,对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实施改造,实现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物流设施、信息服务设施共享,促进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共享资源,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专业化、社会化。

第四章 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大力发展循环、高效、生态农业。应用现代产业理念、设施装备、技术管理,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生物质能产业、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高效有机肥产业、休闲农业等产业循环链接,培育形成一批立体种养开发、农牧结合、循环渔业、流域综合治理、设施生态农业、观光生态农业等循环农业模式,鼓励“公司+农户+基地+加工”产业化经营,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园,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促进全市农业循环、高效、生态发展。

加强节能降耗。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渔船、加工设备淘汰更新,鼓励购买高效节能型农业机械。推进抽水泵站等农业机电设备、设施节能改造。推广普及节能型太阳能蔬菜大棚、管道输水、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能节水新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增施有机肥,减少不合理化肥施用量。淘汰落后施药机械,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节能型农宅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力度,推进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到2015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在丰都、云阳、巫山、巫溪等三峡库区草食牲畜发展重点区域,推行秸秆饲料化利用,并将牲畜粪便还田。通过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以及生物反应等方式,稳步推进秸秆肥料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大型养殖场畜禽粪便、秸秆、有机生活垃圾等沼气资源,加快集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构建“畜禽养殖?粪便沼气?发电”产业链。大力发展木材精深加工,鼓励利用采伐、造材、加工等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柴生产板材,严格控制木材粗加工项目。推广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气化炉灶等生物质气化技术以及太阳能热水器、路灯等太阳能利用产品。支持建设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初加工网点及深加工利用项目。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

第五章 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第一节 商贸服务和旅游业

推动绿色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引导消费者积极购买具有能效标志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志的产品,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带动绿色产品生产。积极培育租赁业、旧货业,促进产品再利用。推行包装绿色化,强化标准建设,限制企业对商品过度包装,深入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大力倡导低碳旅游出行。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快餐盒以及客房一次性牙刷、剃须刀等用品。鼓励实施“光盘”行动,推行分餐制。

加强节能降耗。加大商用建筑保温、隔热改造力度,推动大型商场、餐饮、酒店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技术。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夏季空调制冷温度和冬季空调采暖温度设置标准。推广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无磷高效洗涤剂。鼓励大型住宿餐饮企业建设具有集中加工、采购、贮存和配送功能的厨房。支持旅游景区使用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完善污水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

推进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对废弃包装物、废弃食品、垃圾等进行分类回收。鼓励商贸服务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商品。严格执行“限塑令”,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政策,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鼓励重复利用一次性易耗品。科学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装置,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废弃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第二节 物流运输业

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发挥航空、铁路、长江黄金水道和高速公路立体交通优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多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运行,削减总行驶量。强化产地物流功能,提高零部件本地配套率,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提高大宗原材料本地供应、销售比例,实行“减量化”运输。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货运组织和城市配送网络,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共同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运用物联网技术强化资源整合和供应链全程优化。

加强节能降耗。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合理规划和优化仓库布局,采用现代化储存保养技术,降低各类仓储损耗。规范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储保管。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可多次利用的周转包装,支持托盘共用系统建设,实现包装物的梯级利用,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处理。

第三节 通信服务业

加强节能降耗。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重点加快水土云计算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云计算、仓储式及集装箱式数据机房。加快老旧设备退网,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提高数据中心和机房的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基站建设,鼓励采用分布式基站网络结构,推广应用绿色电源。通过载波智能功效、智能调整等手段降低设备能耗。推广以自然冷热源和蓄电池温控为基础的空调升温启动技术,合理采用风光互补、分布式冷却系统以及电池组在线维护管理,实施传统基站节能改造。

鼓励回收废旧通信产品。推动通信运营商回收基站中的废旧铅酸电池。依托通信运营商服务网点,探索采用押金制等方式建立废旧手机、电池、充电器等通信产品的回收体系,提高回收率。推进手机充电器、电池标准化工作。

第六章 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第一节 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建设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要求,加快江北机场三期、火车北站扩建、果园港口、团结村国际货运站、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扩大铁路、公路、航空、水运货运能力,推动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积极推广“渝新欧”和渝深、渝沪“五定”班列,促进往返货运能力的平衡。完善城市交通系统,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满足主城区组团间客运发展需求,推进不同公共交通体系之间以及市内公交系统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之间无缝衔接。

加强节能降耗。机场、车站、码头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充分利用自然光,加快机场、车站、港口节能节水改造。大力推广天然气汽车、电动汽车等绿色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淘汰老旧机车、船舶。大力推广甩挂运输、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技术改造,优化港口装卸工艺,减少二次搬运。推行机场提供地面供电替代飞机自发电。

第二节 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加强节能降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房屋频繁拆建造成资源浪费。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出台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完成300栋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鼓励现有建筑以建筑门窗、外遮阳、自然通风、空调、照明为重点,加快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累计实现既有建筑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加强设计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管理。加强雨水收集和利用。鼓励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倡导简约适度装修。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以水源热泵、地源热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形成浅层地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50万平方米,其中水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村镇地区太阳能的建筑工程应用面积达到70万平方米。加大墙体构件分拆技术、墙体材料再制造利用技术开发力度,建筑废料实行分类回收,利用废料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鼓励建筑工程建设采用废旧建筑材料和废旧道路材料等替代材料。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

第三节 推行绿色消费

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文明、节约、绿色、循环、低碳的消费理念,引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的陋习,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节材、节粮意识。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网上购物、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自备购物袋,抵制过度包装商品,抵制奢华、过度装修住宅。倡导适度点餐、餐后打包,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用餐从简操办。倡导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杜绝随意丢弃垃圾。

政府机构带头节约。政府机关要在节能、节水、节纸、节粮等方面率先垂范,切实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格实行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健全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倡导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比重。

第七章 发展循环经济产业

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装备。依托海装公司、长客公司、大全公司等,发展风力发电、轨道交通车辆、光伏产品等;依托重庆四联集团,发展能耗、环保等数据采集、监测、检测仪器仪表;依托远达环保公司、康达公司,加强系统集成能力,发展水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设备;依托三峰公司、市水务集团、耐德公司,发展垃圾回收处理、焚烧发电、污水尾水发电设备;依托重庆四联集团,发展远程终端控制、实验室等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知名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开发制造,发展页岩气钻探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设备、林业剩余物和次小薪材综合利用设备等。

生产循环经济产品。节能产品方面,依托长安公司、恒通公司,发展节能汽车,打造节能汽车产业集群;依托惠普、宏?、富士康等企业,发展节能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依托海尔、格力等企业,发展节能家用电器;依托重庆机电集团,发展高效变压器、电机、风机、水泵等节能机电产品;依托重庆四联集团、雷士公司,发展LED节能灯;依托拉法基、福耀公司等,发展新型节能建材。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重点依托市能投集团,提高页岩气和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依托重庆机电集团、重庆中钢投资集团等,大力发展机床、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再制造,推进报废汽车资源化利用;加快大足再生资源市场、永川港桥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完善我市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强废旧钢铁、铝材、电线电缆、易拉罐、橡胶、塑料、废纸资源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强煤矸石、粉煤灰、锅炉底渣、脱硫石膏、冶炼废渣、铸造废渣、化工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服务业。建立全市循环经济信息网络平台,为企业废弃物交换与利用等提供信息服务。大力发展节能评估、能源审计、工程设计、项目咨询、循环经济融资、技术推广等循环经济咨询服务业。加快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鼓励大型用能企业利用自身技术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支持我市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形成一批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的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力争全市循环经济产业年均增长20%。

第八章 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

第一节 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重点推动共伴生矿及尾矿、工业固体废物、道路和建筑废物综合利用。共伴生矿及尾矿重点推进煤矸石、煤层气、矿井水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以电力、冶金、化工行业为重点,重点推进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磷石膏的综合利用,以及黑色和有色金属共伴生矿及尾矿有价组分提取和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城市建筑和道路废物资源化利用。

第二节 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

按照“五个一体化”的要求,选择长寿化工园、西彭工业园、白涛化工园等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轻工纺织等单一产业园区重点推动延伸产业链和形成产业集群,综合性园区和重化工集中的园区重点推动产业间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工农业复合型产业园区重点推动农林产品及副产物深加工利用。通过示范带动,提高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基本实现“零排放”。

第三节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

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以及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工程。针对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废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包装物、废旧纺织品、废铅酸电池等再生资源,探索创新回收方式和监管模式,建立安全、规范的回收体系。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做好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纸等传统再生资源的回收,提高回收率。

第四节 “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示范工程

永川港桥工业园区重点推进再生铝、废旧纸张、汽车拆解、废塑料、城市矿产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支持双桥工业园区申报国家城市矿产基地,重点推进废钢铁、再生铅、废旧电子产品的综合利用。通过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城市矿产”资源高值化利用、集聚化发展,解决再生资源利用中存在的经营分散、技术落后、利用水平低和二次污染等问题。

第五节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示范工程

采用“厌氧消化、热电联产”技术,将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分离,利用潲水油生产生物柴油,利用“潲水”进行厌氧消化生产沼气,用于发电或生产CNG。重点推动黑石子垃圾处理基地建设,实现主城区餐厨垃圾1000吨/日的资源化处理能力,完成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大区域中心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建立覆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标准规范、成熟的工艺技术路线,实现餐厨废弃物安全、高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六节 节能示范工程

重点抓好电力、化工、造纸、建材等耗能行业和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系统改造。重点实施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工程。重点推进庆铃汽车公司涂装生产线技改、重庆索特公司溴化锂热泵余热回收节能改造、重庆大全新能源公司多晶硅生产冷氢化节能技改等重点节能项目建设。

第七节 节水示范工程

重点加大高耗水行业和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建设公共建筑、生活小区和住宅的节水、中水回用设施。重点建设万州、江津、南川、璧山、开县、云阳、奉节、秀山、彭水9个区县(自治县)农业规模化节水建设工程,以及西南铝业集团、重庆钢铁集团等水循环利用系统工程。在缺水地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率先开展中水回用试点,推进污水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城市景观、道路保洁、工业冷却用水等。

第八节 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在丰都、云阳、巫山、巫溪等三峡库区草食牲畜发展重点区域,通过利用青贮、微贮、揉搓丝化、压块等处理方式,把秸秆转化为优质饲料,并将牲畜粪便还田,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重庆山区特色农业发展,发挥秸秆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的优势,鼓励农户利用秸秆中丰富的碳、氮、矿物质及激素等营养成分,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延长利用链条,推进秸秆生物转化应用,减少污染。开展农产品加工废弃物沼气工程,在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建设沼气集中发酵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减少污染和危害。

第九节 循环型服务业示范工程

在餐饮住宿、零售、物流、旅游等行业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推动服务行业实行清洁生产,推行绿色服务模式,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消费方式。

第十节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工程

选择基础较好、技术力量较强的科研单位或大型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技术中心和质量检测中心。加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产业链接等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构建产学研对接平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机制,建设一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循环经济法规和标准

加强循环经济领域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推动《重庆市循环经济条例》《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制定,适时修订《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建立规范政府、企业、公民行为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标准和计量体系。加快制定可降解产品、再生利用产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利废建材等产品地方标准,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标准,以及过度包装商品标准等。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相关标准的研究,在条件成熟的领域可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完善循环经济计量检测体系。

第二节 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体系

落实循环经济产业政策。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等产业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高耗能、高耗水、高耗地、高排放行业,加强节能、环保、土地、安全方面的约束。将循环经济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源循环利用的管理,落实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和沼气等发电上网的价格政策,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的循环经济项目用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向循环经济。

全面落实现有税收和价格政策。包括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全额或部份减免增值税、营业收入减按90%计算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减免公用事业附加费、节能服务公司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电力峰谷分时电价,以及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和沼气发电等价格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分析,及时向国家部委提出循环经济政策建议。

用好财政支持政策。认真研究和对接国家专项,做好循环经济项目策划和包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工业振兴、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科技等专项资金,重点向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倾斜,支持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及能力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项目。支持节能环保和资源再生利用产品进入国家采购目录,各级政府优先采购。鼓励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资源再生利用产品。

切实抓好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等要求,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完善担保方式,对循环经济项目优先给予支持。支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

第三节 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加强循环经济统计基础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有人员负责循环经济统计,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做好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推动企业健全计量器具,完善统计台账,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园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成效评价考核,对发展循环经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节 加快服务平台建设

组建重点领域循环经济产业联盟,整合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强化产学研用合作,大力支持企业围绕循环经济进行技术开发,加快技术推广。支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为企业提供循环经济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培育一批从事循环经济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产品、技术、装备等展示交易平台和大宗废弃物交易平台。

第五节 强化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典型案例和示范经验的宣传,推动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把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相关课程。实施循环经济培训计划,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循环经济工作队伍。

第六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循环经济具体协调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循环经济年度推进计划,把握实施进度和效果,针对计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主管行业、领域循环经济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提高科学发展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编制实施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管理。对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依法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对资源消耗量和废物排放量大的重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继续巩固“限塑”成果。深入推进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建立低效用地评价机制,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限制将城市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鼓励建设静脉产业园,对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城市矿产”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行园区化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行动。加强对区县(自治县)政府、产业园区、企业落实循环经济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拆解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加强对再制造产品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强化产品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