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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7-04-09

渝府发〔2011〕1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物联网研发应用是信息产业发展的重大飞跃,加快发展物联网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为发挥我市物联网运营资源和应用领先的优势,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积极培育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圆满完成建设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的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及战略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技引领发展,应用促进市场,市场带动产业”的发展思路,注重突破物联网关键技术,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物联网产品;注重发挥我市物联网运营资源优势,创新市场商业模式,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加快物联网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注重用市场吸引和带动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聚集,形成产业集群,将我市建设成为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产品应用、产业集群等方面领先的物联网技术应用高地和产业示范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加强统筹规划,促进协调发展。制定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进物联网技术研发、运营服务、软件开发、产品制造以及应用示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形成系统完善的物联网产业体系。

2.坚持科技引领,强化自主创新。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物联网技术及产品研发平台,着力突破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应用产品。

3.立足应用带动,注重市场培育。发挥我市物联网技术应用优势,精心选择和培育应用市场,全力推进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不断拓展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及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

4.强化政策引导,加快产业集聚。研究制定发展物联网产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重庆。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要全力推进物联网研发应用,建设完善研发体系,使物联网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应用能力处于国内前列。聚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占领技术高端的物联网企业,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系统集成企业和解决方案提供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物联网运营和服务企业,打造包括产品研发与生产、嵌入式软件与系统软件开发、物联网节点和接入系统与集成服务、系统营运与应用服务的物联网产业链。在物联网城市、智能工业、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物流、智能农业、智能医疗、环境监测等八大领域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实现规模化应用,服务全国,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物联网技术应用高地和产业示范基地。到2015年,全市物联网产业完成投资390亿元,产出突破1500亿元。

(四)发展战略。

按照“布局集中,功能集成,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依托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中国移动物联网基地、中国联通NFC产业基地,将南岸区打造成为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主要承载地,以北部新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同兴工业园、双福工业园等为拓展区,形成物联网硬件产品制造产业集群、物联网软件开发集成与服务产业集群、物联网平台运营服务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共性研发平台开发。

1.关键技术攻关与器件设备研发。实现嵌入式SOC和各类传感器在材料、结构、工艺等方面的技术突破,研发具有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化、系统化、低成本等特点的新型传感器及相关器件;实现大规模组网与协同、网络安全与认证、网络节点维护与故障处理以及传感网的可编程、测试、环境建模等技术突破,加快推进高性能、高可靠性、低耗、低成本的传感网组网和测试设备研发;突破传感网与移动通信网络、固定通信网络融合技术以及与信息系统的集成技术,加快推进传感网与通信网、广电网等网络互通的网关设备和集成组件的开发。

2.共性基础平台研发。加快推进由嵌入式操作系统内核、驱动、多种软件组件、协议栈等组成的嵌入式系统开发平台的研发,支持无线移动、车载、传感、仪器仪表等物联网产品开发;加快可配置、可适应、可集成的物联网应用服务开发平台研发,支持物联网应用系统的开发。

(二)物联网运营平台建设。

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中国移动物联网基地”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的“NFC基地”为重点,建设物联网运营平台。吸引各通信运营商面向我市重点领域建设物联网运营管理平台,实现物联网服务的统计分析、信息管理、客户服务、故障监控和定位、终端监控、终端配置、终端升级、投诉处理等功能,为全国物联网运营企业提供物联网运营服务支撑、终端管理的综合管理支持,满足全国物联网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

(三)打造重点领域产业集群。

吸引国际国内知名物联网企业来渝落户,培育本地物联网企业,形成三大产业集群。

1.物联网硬件产品制造产业集群。重点支持传感器、敏感材料、物联网芯片、射频识别设备、模组、智能仪器仪表、终端设备、通信传输设备等制造企业。

2.物联网软件开发、集成与服务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物联网相关平台的中间件、应用软件、系统集成、智能控制系统等软件产业的发展,支持软件企业承接物联网软件外包业务,大力开展物联网系统集成、产品集成、应用集成等业务,鼓励物联网服务业发展。

3.物联网平台运营服务产业集群。在通信运营商支撑平台的基础上,集成各类物联网产品,面向全国开展物联网产品运营服务,构建各类行业性物联网运营平台,形成物联网平台运营服务产业集群。

(四)推进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在物联网城市、智能工业、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物流、智能农业、智能医疗、环境监测等八大领域内推进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实现规模化,推向全国。

(五)加快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制定政策措施,引进200―300家物联网研发、制造、运营企业入驻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形成投资390亿元、产出突破1500亿元的产业集群。

三、重点应用示范领域

(一)物联网城市。

研发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监控、城市公共安全、智能家居、企业安防与智能楼宇监控、智能现代服务等方面的产品,开发各类物联网城市应用平台和系统,尽快形成规范与标准,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城市道路设施、路灯、给排水系统、隧道、桥梁、管道、护坡、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的智能化管理;建立城市公共监控平台,联动消防、公安、急救等部门,重点实施城市消防、道路抢险、应急救援等工程,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的实时监控、应急指挥和评估;开发家庭安防、娱乐、生活、家电等方面的智能家庭产品,实现家居智能化;建立企业安防监控系统和智能楼宇监控系统,围绕人、财、物的安全,重点实现对电梯、门禁、烟气和空调等的智能化管控;建立智能服务系统,重点在商场、超市、自动售货、餐饮、家政、娱乐、票务等方面推广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服务。

(二)智能工业。

建立支持装备和制造过程的网络化集成运行的车间制造过程信息化系统,开展支持车间无纸化生产作业、制造过程状态信息采集、设备监控、数控程序上传下载与优化管理、能耗监控、生产过程环境监控、生产过程远程监视与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在机械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家具、五金、医疗设备等行业,实现制造过程的可视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建立支持生产执行监控、生产计划与作业排产、质量控制、远程监控与管理等功能的制造执行系统,实现连续行业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和能量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智能交通。

开发应用于智能交通的RFID读写器和标签、物联网控制器及其他传感器和控制器,实现机动车辆的智能识别,实现高速公路、主城商圈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的智能化收费和管理,建立事故预告、预警、预防系统,发展网络交通,率先在我市普及“基于RFID的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系统(电子车牌)”应用。开发和制造基于GPS、GIS和3G网络技术的车辆运行管理终端,开展车辆运行状态信息的采集,实现车辆运行过程的智能化管理。开发微型车辆防盗终端,实现车辆盗窃监控、报警、跟踪和远程处置。研发用于路面、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和重要结构物的智能检测与预警设备,实现高速公路及相关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的智能化。

(四)智能电网。

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变电站高压电气设备和输配电线路装备安全监控网络与平台,开展变电站的巡检、高压气象状态检测、电力设施状态监测、设备故障诊断和高空塔架应急抢险等智能电网的应用,实现变电站高压电气设备和输配电线路装备远程监控和故障预警,保证电网的可靠、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建立基于传感网技术和3G网络的用电智能管理平台,开展用电智能监控、智能计量、电子化抄表、通知、自动缴费、智能的故障错误定位和对用户用电量实时监测、跟踪、警报等应用,实现自动抄表、科学分摊、分时统计、限量使用等用电智能管理,提升电力基础设施精细管理和运营能力,使电力可以随需配送及使用,避免浪费或紧缺的情况。

(五)智能物流。

研发和生产集装箱RFID标签、电子关锁、车船货物跟踪终端、各类读写器、冷链专用传感器、物流通信设备等产品,建设保税物流智能管控平台、长江上游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铁路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食品冷链及农产品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运营平台,大量采用物联网技术和设备,率先应用示范,将我市建设成智能物流高地。

(六)智能农业。

研发各类农用敏感元器件、传感器和各类设施农业远程监控设施设备,建立温湿度、光照、土壤温度、CO2浓度、土壤结构、植物营养、含水量、病虫害等农业环境参数的实时采集和智能远程控制系统,达到对农业园区的智能化控制管理;建立支持大型农机具远程调度、远程监控、位置查询轨迹回放等功能的管理平台,提高大型农机具的效率;建立农业生态监测平台,对干旱、水灾、虫害等进行监测和预警。

(七)智能医疗。

研发和制造智能微胶囊、智能机器人、在线检测设备、药品溯源标签等产品;建立集成化医疗协作平台,实现医疗信息和资源共享;建立远程医疗监护,对病人的生理参数进行长时间连续跟踪和分析,实现重症病人、老人健康等跟踪和监护;建立基于RFID和条码技术的药品智能包装和跟踪平台,实现药品过期自动报警、药品运输销售跟踪、受限药品的实时跟踪管理等。

(八)环境监测。

建立水资源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山洪灾害防治及防汛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理平台,为减轻水资源短缺灾害、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等提供决策支持;研制干旱、高温、雨雪冰雾等极端气候的监测设备,建立分布式环境监控预报中心,进行气候监测和预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及预警平台,对地震、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监控和预警;建立森林生态智能监测预警平台,提供森林生态预测和预警、开展经济林、风景区、森林旅游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增值服务;建立各类污染源监测监控平台,实现对监测点位污染信息的自动获取,全覆盖、全自动、全天候监控污染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重庆市物联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战略与政策,协调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与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

(二)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定期通报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对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物联网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和跟踪监测。

(三)实施扶持政策。

研究制定我市包括财政、税收、土地、政府采购、人才等方面的物联网发展扶持政策。在财政资金安排上重点在物联网规划、平台建设、应用示范、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投入。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物联网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将物联网产品和示范工程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在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予以倾斜支持。

(四)鼓励创新创业。

加大对物联网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培育和超常规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通过政府直接投入、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物联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利申报、品牌创建、标准制定和规模发展。对市级以上物联网重点项目和发明专利获得企业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经费补助和奖励,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主要起草的市内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市级物联网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五)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我市重点发展的物联网产业项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物联网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引导和鼓励条件成熟的物联网骨干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强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投资引导,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及社会资金投向物联网产业,创造有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环境。

(六)强化人才培养。

加大对物联网领域重点学科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我市大专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扩大学位点布局和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进行物联网成果转化或创办物联网成长型企业。对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高层管理人员及复合型人才等物联网高端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研发和产业集聚带动人才集聚的机制,扩大对外开发和交流,引进技术和创业团队,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配套企业来我市共谋发展。

(七)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政策规划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搭建产业服务平台,为物联网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