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政策纵览
Policy Overview
返回列表
【地方】(2016)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04-08

义政办发〔2016〕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过二十多年的培育发展,义乌会展业已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有效地促进了经贸交流合作,大力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对繁荣区域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促进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31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重要的国家级会展平台、浙江省展览品牌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遵循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市场化进程,加大展会招商力度,引进和培育优质品牌会展项目,推动义乌会展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贸兴展、以展促贸、展贸互动、共促繁荣”发展特色,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激发活力,逐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会展发展水平,全力形成以义博会、文交会、旅博会、森博会等国家级展会为龙头,以电商博览会、进口商品博览会、装博会、五金会、袜机展、框业展等专业品牌展会为支撑,“展、会、节、演、赛”全面发展的大会展格局,着力推动义乌市场持续繁荣和产业转型发展。力争到2020年,年举办经贸类展会50个以上,展览总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

三、理顺行业体制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委办、市府办、宣传部、台办、外侨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城管委、农林局、商务局、文广新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旅展委、丝路新区管委会、海关、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商城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做好宏观规划、政策研究、综合管理、引导促进等工作,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财政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会展产业的扶持力度。

   (二)提升行政效能。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将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的要求,严格规范市政府主办展会的行为,加强部门协调,简化办事规程,建立展览项目备案制度,实施网上备案,提高便利化水平。完善政府主导型会展活动的筹备流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优化监管服务。修改完善展览活动管理办法,健全以旅展委牵头,商务、市场监管、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全程监管服务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良性竞争的市场化发展环境。优化展品出入境管理模式,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四、推进展会市场化发展

   (一)加快组建会展集团。支持商城集团通过兼并、控股、联合等形式加快组建会展集团,主动承接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市场化运营任务。新组建的会展集团要充分吸收原有品牌和项目优势,有效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实行项目化运作和管理,涵盖展馆运营、项目运作、会务组织等会展产业链相关业务。加强对外合作和拓展力度,待条件成熟后进入资本市场,争取单独在新三板上市,力争通过5-8年时间培育成为国内发展较快、竞争实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展览集团。

   (二)加大引展引会引机构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采取收购、参股、委托等合作方式,努力引进汉诺威展览、法兰克福展览、香港雅式展览等若干国内外知名展览机构参与展会运作和其它会展业务。紧紧围绕时尚、装备、信息、健康四大战略新兴产业,借鉴各地申办优秀会展项目经验,整合资源,创新方法,拓宽渠道,主动对接国内外知名会展项目,力争一批国内外优质会展项目落户义乌。

   (三)推进政府主导型展会分类改革。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有关规定,规范政府办展办会行为。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逐步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改变以往政府主导、部门操办的办展模式。认真总结文交会、旅博会、装博会、电商博览会等展会市场化改革经验,按照“成熟一个、放手一个”的原则,通过全权委托、合资运营、项目联营、展区合作等多种模式,引进知名展览机构参与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市场化运作。条件成熟的,可采取经营权招投标等形式直接交由民营展览公司全权运营,加快推进政府主导型展会分类改革转型。

   (四)鼓励本土专业会展打造品牌。加快推进会展品牌化建设,引导各专业会展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以品牌化推动会展质量的优化提升。积极倡导会展项目参加国内外权威认证活动,重点培育优质会展项目,在展览档期、资源共享等方面给予优先。发挥政策效应,扶优扶强,做大做强框业展、五金会、袜机展等民营展会,成功跻身国内同类专业展会前列,争取打造一批本土专业会展品牌。

   (五)发挥展会平台优势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义博会、文交会、森博会、旅博会等各大展览和会议综合平台功能,根据不同主题和对象,落实责任,主动对接,切实做到信息共享、商情互通、精准招商。重点招引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入驻市场和各大平台,推动义乌市场持续繁荣和产业转型升级。

五、提升会展主体竞争力

   (一)鼓励会展企业发展壮大。倡导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引导专业化分工协作,培育和引进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会展企业,逐步打造会展产业链,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义乌会展业向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创办会展项目。鼓励场馆单位接轨国际,与国内外知名展馆运营机构加强交流合作,逐步优化会展设施,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引导会展主体技术创新。加快信息化进程,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顺应“互联网+”发展潮流,确立“会展+互联网”的创新发展理念,加快智慧场馆、智慧会展建设,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会展业的应用,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三)加强会展人才队伍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会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引导会展行业协会、会展机构与知名会展组织、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吸引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会展项目经理等专业人才参与义乌会展项目运作和会展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六、拓展会展业发展空间

   (一)促进文化会展旅游融合发展。探索文化会展旅游规划、管理、宣传、营销、服务的融合途径,建立协调发展机制,推动文化、会展、旅游的共同繁荣,大力发展文化会展旅游产业,形成以会展带动文化旅游、以文化旅游促进会展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

   (二)推动国际交流。加强与国际会展业社团组织、知名会展公司的交流合作,学习会展业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争取引进国际知名会展公司来义开展业务。在义博会、森博会、装博会等展会开辟国际展区或进口商品展区,办好进口商品博览会,吸引世界各地品牌供应商和代理商参展参会。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鼓励有实力的展览公司、项目和企业走出去,支持举办义博会境外展,努力扩大义乌市场、展会和商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加强区域合作。主动对接国内知名会展城市,采取资源互换、组团参展、到会宣传等方式开展项目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中西部等地区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对接机制,实现差异化的发展和共赢式的合作。不定期举办推介活动,大力开展义乌城市、市场、展会的整体推介。

七、完善会展服务体系

   (一)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建设,权威发布政策制度、展览计划、会展资讯等,打造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网上办事的平台。

   (二)加强会展统计评估。构建会展业统计和监测体系,以全市会展活动数量、展览面积、办展办会机构、会展服务企业等作为统计和监测的主要内容,完善数据监测分析制度。建立展览活动评估制度,对展会展览规模、参展商、专业采购商、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扶持奖励的重要依据。全市各镇(街)、部门、行业协会、会展场馆及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会展业的统计评估。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鼓励展览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利用展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展会现场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工作,有力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为参展商、采购商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会展行业自律。加强市会展业联合会建设,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加强与国内外协会以及相关组织的交流合作;出台行业自律规约和行业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展会档期;建立会展行业诚信体系,打造诚信和谐的会展环境。

  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工作职能,研究细化举措,确保将有关任务落到实处,切实为义乌会展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