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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2011)关于支持和推进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7-04-08

 

浙交〔2011〕311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22号)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将全力支持义乌在交通领域先行先试,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义乌市大交通战略的实施

“十二五”时期是义乌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提升义乌市交通运输对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交通运输厅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加强对《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实施的指导,支持义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交通运输发展思路和目标,支持义乌在交通运输领域先行先试,为加快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加快义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加强对义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助编制相关交通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对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加快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进一步支持义乌完善公路路网,尽快形成与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要求相匹配的集疏运体系。支持义乌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协助义乌向国家有关部委申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并争取相关资金补助。进一步支持义乌完善农村公路网,帮助解决“通畅”问题,重点支持县乡道改造、安保工程、危桥改造、联网公路以及农村客货站场建设。

三、助推义乌发展大物流

  交通运输厅将“义乌港”建设列入全省交通大港口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帮助义乌申请国际陆港城市,支持宁波—舟山港将港口功能延伸到义乌,将“义乌港”建设成集海港通关、服务、物流、信息等为一体的国际航运服务平台。支持义乌物流园区部省共建项目建设,帮助义乌积极向交通运输部争取政策和资金补助。

  交通运输厅支持义乌把发展现代物流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交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发挥市场大市、外贸大市的优势,以国际物流为重点,大力发展国内物流和城乡物流,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和增值服务,加快完善物流综合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义乌港”为标志的国际物流高地。深入挖掘“义乌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的应用,在义乌开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试点,发展先进的运输方式。支持在义乌设立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分中心,适时单独设立数据管理中心,创建数据平台。支持将义乌作为宁波-华东海铁联运示范项目建设的重点对接城市。

四、支持义乌实现航空口岸开放

  为方便国内外客商出行和贸易往来,交通运输厅支持义乌进一步加快机场口岸开放,重点改造提升飞行区等级、建设国际航站楼、完善航空口岸开放配套设施。

五、扩大义乌交通管理权限

  交通运输厅将以义乌市为试验先行区,支持义乌市在交通运输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义乌交通先行发展,为全省乃至全国交通运输业发展创造和积累经验。在已经下放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义乌市在交通规划、建设、养护、路政、运政等各方面的交通运输管理权限,省交通运输厅及相关业务局下达给设区市的计划和考核指标均直接下达给义乌市(切块下达的计划指标对义乌市单独切块下达),并加强对义乌市交通运输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